旌德县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旌德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请示》(旌民事〔2020〕297号)及项目初步设计已收悉。2020年8月9日,我委组织召开了由张泱为组长的5位专家初步设计审查会。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该工程初步设计深度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原则予以通过。目前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已对设计文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经研究,现就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旌德县旌阳镇华丰村(旌德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院内),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537.81平方米,建设床位50张,床均建设面积30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停车场、室外活动场、供电、供水、供暖、消防等。
二、项目总投资约472.51万元,所需项目资金由申请中央预算资金195万,地方配套277.51万元共同解决。
三、项目计划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完工。
四、项目建设必须按基建项目的“四制”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做到安全、环保、消防、节能等措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请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后开工建设。
五、批复依据:专家评审意见。
特此批复
项目联系人:闻文 18110808030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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