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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664/202011-00043 组配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第四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24 发布日期: 2020-11-24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第四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4 15:02 来源: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推进实施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确保全县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宣城市建筑工地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建管函〔2020310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宣城市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管〔2020111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管〔2020128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建筑施工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管〔2020168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和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防倾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建管函〔2020218)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2020年第四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质量安全手册落实暨工程质量管理: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落实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情况;落实《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规划区住宅工程建筑地面工程、抹灰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的通知》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开展预防高坠、有限空间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安徽省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基坑、模板支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工程临时用电、实体安全防护以及消防安全等情况;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建筑起重机械专业承包单位、维保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三)常态化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情况,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用工实名制登记、人员进出查验“健康码”落实情况,防疫物资储备、定期消毒杀菌处理落实情况等。

(四)建筑施工扬尘防治:重点检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

(五)建筑市场行为:在建项目市场行为合法合规情况,是否存在转包、挂靠、非法分包等情况;是否存在建设单位肢解发包情况;是否存在垄断建筑材料供应、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行要求承建工程或强迫他人接受与工程建设有关服务等强揽工程方面的涉黑涉恶等情况。

(六)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情况。

二、时间安排

企业自查时间:20201123日至1130日;

主管部门检查时间:2020121日至1218日;

市住建局督查时间:20201221日至1225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正确认识疫情防控形势,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常态化抓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和建筑工地安全生产。

(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做好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秋冬季扬尘污染治理,严防冬季消防安全和冰冻雨雪天气施工安全。项目建设单位要牵头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并形成三方签审的自查报告和检查记录留项目部待查。

(三)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监督执法检查,着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对于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约谈相关负责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并给予相应信用惩戒。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