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旌德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7 11:57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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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经研究,成立旌德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宏峥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解 浩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县外事办)主任、县政府办党组书记
时二勇 县人社局局长、党组书记
成 员:张 静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胡 波 县委党史地方志室(县档案馆)副主任(副馆长)
傅 巍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局长、党组书记
周晓东 县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俞小宁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金融监管局)局长(主任)、党组书记
徐文胜 县林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毕剑勇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
严丽珍 县卫健委主任、党工委书记
江 雅 县医保局局长、党组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时二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方国祥、张玉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加强与相关方面的沟通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国有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领导小组成员所在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人社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衔接,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衔接工作;
(二)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相关工作衔接;
(三)县财政局(国资委)负责加强与市国资委沟通协调,做好有关企业退休人员数据收集、核对等工作,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提供经费保障;
(四)县档案馆负责指导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五)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推进社区治理,推动提升乡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六)县卫健委负责指导做好退休人员相关健康服务,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七)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指导做好退休人员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有效衔接,确保有关医疗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八)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部门负责与本行业内的国有企业沟通协调及退休人员相关数据核实、移交等工作,督促本行业内国有企业制定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配合做好国企退休人员来访接待工作。
三、县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工作组及职责
(一)数据采集核实组
负责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委)
配合单位:移交企业,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国有企业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采集核实移交的国有企业户数及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数、党员人数及移交地等基本情况,建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台帐,及时准确掌握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情况;根据市国资委要求,报送相关数据及材料,配合做好与国有企业的协调及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二)党组织关系移交组
负责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各镇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加强指导社区党支部建设,确保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社区党组织,并正常参加组织活动。
(三)人事档案移交组
负责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档案馆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档案的接收工作,建立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室;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落实档案室、配备档案管理设备,加强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发挥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作用。
(四)综合保障组
负责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县财政局负责督促指导落实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经费保障,同时依据相关政策,积极争取我县辖区内央企和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资金支持;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委等有关部门依其职责做好社区建设、医保待遇衔接、退休人员健康服务等工作。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