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监管持续加强
1.开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截止目前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共抽检437批次。
2.常态化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单位、食堂等风险分级,已完成1868户,完成率100%。
3.民生工程稳步推进,7个民生工程快检室(检验室),2020年累计检测并上传数据25679批次。
4.按进度完成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风险分级工作。
5.按季度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特殊药品生产、经营环节日常巡查。
6.加强疫情期间防疫用品的供应保障和质量监管。
7.积极上报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表,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
8.开展化妆品相关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二、专项整治持续发力
1.在春节、端午、两会、中高考等特殊时间段,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保障饮食安全。
2.结合疫情防控,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等各类专项检查18项,12月9日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3.持续开展长江流域禁捕退捕专项整治及制止餐饮浪费工作。
4.按照职能定位,联合农水、教体、卫健等单位开展疫情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助力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学校复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5.联合卫健部门开展疫苗流通环节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6.开展中药饮片、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专项监督检查。
7.开展药品安全春风行动。
三、行政执法力稳步推进
截止2020年12月底,办结各类食品药品案件8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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