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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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3580150398/202002-0004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县域医疗卫生振兴的实施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13 发布日期: 2020-02-13
索引号: 113417303580150398/202002-0004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县域医疗卫生振兴的实施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13
发布日期: 2020-02-13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县域医疗卫生振兴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2-13 11:28 来源: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我市地处皖南山区,县级医疗服务能力不强,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普遍较少,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短缺,综合服务能力较弱;村医年龄结构老化,面临后继无人的困境。为进一步完善全市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乡村振兴,推进健康宣城建设,市政府出台《关于县域医疗卫生振兴的实施意见》(宣政〔2020〕2号)。

二、起草过程

2018年6月,市卫健委委托安徽医科大学开展宣城市乡村卫生服务能力振兴战略项目研究,2018年底研究课题完成。2019年4月初拟定《关于县域医疗卫生振兴的实施意见》初稿;4-6月,市卫健委先后5次召开由市直有关单位、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县级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7月2日,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将《关于县域医疗卫生振兴的实施意见(草案)》提交市医改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 12月11日,市委深改委第四次会审议通过《关于县域医疗卫生振兴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按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医改的决策部署,以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为出发点,以能力提升为立足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点,坚持公益性和可及性、保基本和强基层、提能力和稳队伍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从我市实际出发,围绕“县强、乡活、村稳”的改革目标,统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建立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县域内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1.围绕“县强”,推动县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一是建设县域医疗中心。实施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围绕区域内群众急需、医疗资源短缺和异地就医人次较多的专科医疗需求,全面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提高办医水平,明确了医院能力提升的具体要求。二是提高县级公立医院管理水平。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先试点再全面推开;开展医院综合绩效考核。三是落实公立医院管理自主权。全面推行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落实公立医院选人用人自主权,赋予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自主权。

2.围绕“乡活”,激发乡镇卫生院运行活力。一是全面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的改革路径推进建设工作。实施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二是实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公益一类事业财政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落实“四个允许”。三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池”。四是落实“两个自主权”。落实县级卫生健康委招人自主权和乡镇卫生院自主管理权。

3.围绕“村稳”,织牢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一是建立乡村一体化管理新机制。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对村卫生室实行“院办院管”;在乡镇卫生院设立乡村医生工作岗位。二是建立多渠道村医保障机制。建立稳定的村医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完善在岗村医养老保险保障机制。三是建立村医培养培训机制。四是开展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各地制定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两年行动计划,每个行政村建成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四、创新做法

(一)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池”。县级人社部门统一核定县域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总数,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管理。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各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岗位池”内统一调剂分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资源统筹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二)建立乡村一体化管理新机制。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对村卫生室实行“院办院管”;在乡镇卫生院设立乡村医生工作岗位,现有乡村医生由乡镇卫生院实行聘用管理。人员缺乏由医共体牵头医院或卫生院兜底解决。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对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村卫生室连续执业3年以上、取得执业医师(助理)资格的乡村医生,可由县级卫生健康委在空岗内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后直接录用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三)建立多渠道村医保障机制。建立稳定的村医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在乡镇卫生院设立乡村医生工作岗位补贴,补助标准由县级财政根据乡村医生收入水平核算,确保乡村医生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乡村医生岗位补贴在编制乡镇卫生院年度预算时安排。

(四)建立村医培养培训机制。实施村医育才工程,与相关医学院校共同开展本地村医培训试点工作,定向招录和培养一定数量的医师补充到乡村医生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县域医疗卫生振兴工作纳入县级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党委全面深化改革考核重要内容。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县域医疗卫生振兴相关配套政策。

(三)落实政府投入。各县市区要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