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资金、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统一账户,统一收支。
二、账簿设置及核算方法。依据《会计法》和现金管理等相关制度,设置县扶贫局会计账簿,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核算。
三、财务审批。所有财务开支报销凭证应真实完整,不得涂改。由经办人签字,经领导审核、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凡一次性1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原则上实行转账支付。
四、办公费。一切办公物品采购、发放,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部门采购(含印刷)需按程序填写申购单后,方可购买。凡一次性采购5000元以下的经申请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会商后实施;5000元以上的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审批后实施。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要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属于政府采购的实行政府采购并予登记。
五、审签人员严把监督关,对所签票据须仔细核对;财务人员须做到日清、月结,对支出项目不清、数目不实等不符合财务要求的,坚决拒付。
六、办公室定期向局党组汇报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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