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批准结果信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011-00063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中国石油旌德县高铁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06 发布日期: 2020-11-06
《中国石油旌德县高铁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06 08:54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国石油旌德县高铁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6日~2020年1112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旌德县环保局审批股。

联系电话:0563-8027966

地址:宣城市旌德县城高铁新区,高铁站以东,S217以西(东经:118.525382;北纬:30.293392)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旌德县高铁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销售分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合肥华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815.91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5352.93m2,建成后将主要用于面向社会车辆进行油品加注服务。

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废水:项目产生的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旌德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尾水排入徽水河。

废气:成品油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产生的油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及《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要求。

噪声: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隔声消声、基础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含油废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隔油池油泥和含油消防沙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油渣由专业油罐清理单位带走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