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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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617B/202010-00014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旌德县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9年度资金使用情况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0-20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617B/202010-00014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旌德县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9年度资金使用情况自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0-20
旌德县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9年度资金使用情况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20 16:54 来源:旌德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政法经费同级财政保障标准落实情况

2019年度,县级财政保障县司法局政法经费152万元,分别为法律援助经费9.5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65万元、人民调解经费20万元,普法经费7.5万元,医调委工作经费10万元,以及年中追加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经费40万元。上述款项全部拨付到位。

二、2019年度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法律援助办案经费落实、使用情况

2019年度,中央和省转移支付我局政法工作经费170万元(含法律援助经费9.5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32万元,人民调解25万元),省法援以奖代补资金1万元。我局严格按照《安徽省政法经费分类保障管理办法(试行)》(财政法[2009]1290号)确定的开支范围列支各项支出,并设置了明细账,实行单独核算和反映,确保专款专用。2019年度政法经费使用情况为:社区矫正经费97万元、人民调解经费65万元、其他司法所业务费101万元,普法宣传经费60万元,法援经费21.54万元(含办案支出16.89万元)。全年共计支出344.54万元。在办案(业务)经费使用上尽量保证落实办案(业务)经费向基层倾斜,2019年直接用于司法所人均业务经费数为12.62万元,局机关人均业务经费数为5.76万元,直接用于司法所人均装备经费数1.29万元,局机关人均装备经费数为0.88万元,总体人均数8.46万元。

装备经费35.5万元,全年共计支出装备经费35.5万元,包括:采购空调0.92万元;订制制式服装4.28万元;采购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等)6.17万元;采购办公用家具1.84万元;局机关指挥中心建设采购款19.58万元;以及其他采购款2.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