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县级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的通知》(旌编办〔2020〕53号)要求,经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审核审查,现将我单位统一规范后的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10日前,书面、电话或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我单位,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8602965;邮政编码:242600;通讯地址: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旌德县财政局;电子邮箱:jdczjjdjcg@163.com
附件:旌德县财政局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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