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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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9322/202008-0009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安徽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07 发布日期: 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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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对《安徽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8-07
发布日期: 2020-08-07
关于对《安徽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07 16:51 来源: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规范和加强我县农家书屋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顺利,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家书屋”工程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农家书屋专项资金。每个农家书屋的建设标准为2万元,其中:中央负担1万元、省级财政负担0.7万元,县财政负担0.3万元。

第二条 农家书屋专项资金管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专款专用原则。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项目,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效益原则。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厉行节约,降低工程成本,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整合资源原则。农家书屋场地建设和书桌等基本设备配置所需经费应与村级党组织办公活动场地建设等统筹考虑,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

第三条 农家书屋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1、农家书屋所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采购支出;

2、书柜、报架等相关设施采购支出;

3、制度牌、登记簿、农家书屋匾牌制作等支出。

第四条 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具体要求:

(一)对列入建设计划的农家书屋,由省新闻出版局按每个农家书屋1.7万元标准直接配送出版物,书柜等配套设施由市农家书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每个0.3万元的标准负责采购。

(二)凡采购符合招投标规定或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依照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农家书屋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

农家书屋专项资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主动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浪费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