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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销售安徽有限公司旌德鑫海加油站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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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销售安徽有限公司旌德鑫海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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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825MA2RPN7GX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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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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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市监罚字〔2020〕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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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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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应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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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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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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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收下列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⑴徐福记米格玛夹心米果卷(生产日期:2019年7月16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90g)13包;⑵徐福记米格玛夹心米果卷(生产日期:2019年7月15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90g)6包;⑶摩卡咖啡(生产日期:2018年7月5日;保质期:24个月;净含量:250ml)9瓶;2、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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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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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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