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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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406Y/202401-00052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旌德县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31 发布日期: 2024-01-31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406Y/202401-00052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旌德县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1-31
发布日期: 2024-01-31
旌德县审计局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1-31 09:02 来源:旌德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局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财经纪律,强化监督机制,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经费预、决算管理

按照《预算法》及县财政局相关管理办法,由各职能股室及下属单位按照来年的工作任务,提出预算草案,财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并提交党组、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报县财政局。年终决算要在财产清查、收支清晰的基础上做好年报。

第二条 经费审批及管理

(一)经费审批。行政经费统一由分管财务局长审批。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费用票据由分管财务局长直接审批,5000元以上的报局长审核后由分管财务局长审批,一万元以上单笔大额支出应经党组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二)经费报销。经费报销必须提供真实合法、内容完整的单据。报销票据,必须详细注明经办人、证明或审核人、票据用途,并附上购物明细、会议、培训通知、公务函等支付依据,凡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招待费、差旅费、培训费及会议费等费用必须严格按照省市县等有关标准执行,超标准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三条 货币资金管理。公务支出严格按照我县公务卡相关规定,除部分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以外,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报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核定的备用金限额,限额为三天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限额以外的现金必须存入开户银行,现金收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禁坐收坐支。个人因公出差或其他工作需要借款,须经分管财务局长签批,借款人出差返回后5天内应结清借款。

第四条 物品和服务采购管理。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超过规定数额的物品、服务采购应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属局自行采购的物品与服务,按【审计局公物管理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五条 财务基础管理

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记账、算账、报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遵守财会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按规定的期限归档存档。健全票据使用、登记、核销制度,各类票据由财务专人保管。严格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依法行使职权,对违法违纪行为,会计有权进行监督和制止。

第六条 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项,由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