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城市防洪指挥部、县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我县当前汛情,县防指决定于7月23日11时,将防汛应急响应调整至Ⅳ级。各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统筹做好当前核灾报灾和生产自救、恢复重建工作。
旌德县防洪抗旱指挥部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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