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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新开办企业免费公章刻制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 政办〔2020〕6号
生成日期: 2020-01-15 发布日期: 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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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新开办企业免费公章刻制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 政办〔2020〕6号
生成日期: 2020-01-15
发布日期: 2020-01-15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旌德县新开办企业免费公章刻制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5 16:20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旌德县新开办企业免费公章刻制服务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    

旌德县新开办企业免费公章刻制服务

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特制定新开办企业免费公章刻制服务暂行办法。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自2020年1月1日起,旌德县范围内新开办且通过“一网通办”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均享受政府免费提供刻制公章服务。

 二、免费公章类型及材质

 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三枚公章,分别是:法定名称章(圆形,Φ4.2cm/Φ4.0cm)、法定代表人章(方形,2cm*2cm)、财务专用章(圆形,Φ3.8cm),印章为防伪芯片回墨印章材质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工作流程

(一)线上办理模式。新开办企业在“一网通办”网上服务平台申请企业注册登记,平台同步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信息推送至公安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二)刻制时间及领取方式。县公安局负责督促公章刻制单位自收到刻章信息后,2个小时内完成公章刻制。企业可选择邮寄或自行前往县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式”服务窗口领取。

四、工作职责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开办企业名单进行确认,并将新开办企业名单按月报送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二)县公安局:负责依法依规落实公章承刻单位;负责对公章承刻单位的治安监管工作,并将企业公章刻制情况按月报送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三)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提供的新开办企业及公章刻制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并按季度支付刻制费用。

(四)县财政局:负责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五、组织实施

(一)公开征集。试行期限内,县公安局采取向社会发布征集公告,旌德县范围内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且具有刻制防伪芯片章资质的公章刻制单位均可按要求应征。试行期满,县公安局会同县数据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

(二)价格核定。2020年1-6月份(试行期限内),三枚公章按照每枚暂定85元价格核定,总价格为255元。试行期满,按照政府购买服务采购价格执行。

(三)经费保障及支付管理。根据新开办企业数和公章刻制数,由县财政局落实专项经费,按季度据实拨付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予以审核,并按季度支付给公章承刻单位。

(四)退出机制。公章刻制单位要按时完成新开办企业公章刻制,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监管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对所刻公章材质不符合要求、未按时完成刻制或交付的公章刻制单位,县公安局按规定予以处罚。

六、本办法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