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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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617B/202006-0003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全县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旌法办发〔2020〕6号
生成日期: 2020-06-30 发布日期: 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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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全县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旌法办发〔2020〕6号
生成日期: 2020-06-30
发布日期: 2020-06-30
关于印发《全县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30 09:27 来源:旌德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县直各单位:

现将《全县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旌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全县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颁布实施民法典意义重大,要把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作为当前法治建设工作的重点。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实施开展工作,为推进法治旌德、平安旌德建设、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组织全县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实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措施

1.突出领导干部,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活动。各镇各单位要将民法典学习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法治培训等内容,至少要组织1次领导干部民法典知识讲座,切实推动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习民法典服务群众活动,将认真学习民法典的实效落实到服务群众上来。

2.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活动。各镇各单位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重点行政执法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进社区、进村居、进家庭活动,把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实践,自觉履行宣传民法典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大格局。结合执法、司法和依法履职实际,向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民法典的宣传,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把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变成宣传民法典的过程。

3.针对青少年,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活动。将民法典宣传内容融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中,编印民法典宣传单页,组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普法志愿者将民法典送进校园。通过“开学第一课”“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小手拉大手”等主题活动,积极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素质。

4.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活动。组织参与“学民法典讲民法典”有奖问答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理性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推动形成崇法尚德的社会好风尚。组织开展民法典进农家书屋活动,丰富农民法治文化生活。推进党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效提升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5.创新载体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活动。创新民法典学习宣传形式。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技术,组织参与民法典知识大家学大家谈大家考等活动,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及时推送通俗易懂、群众易于学习掌握的民法典宣传内容。在公共活动场所摆放民法典文本,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等公共设施,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努力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邀请市级“七五”普法讲师团、“以案释法”宣讲团开展民法典讲座。组织法治文艺工作者,创作以民法典为主题的剪纸、小品、故事等文化作品,并通过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不断扩大民法典学习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一项面向干部群众、覆盖全社会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全民共同参与,特别是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来引领社会各界群众这个“绝大多数”,引导社会各个层面的成员都要接受法治教育,增强法治信仰。

二要形式多样,增强实效。要紧密联系干部群众思想和本地本部门实际,特别是紧密联系法治旌德建设的生动实践,在具体宣传策划上狠下功夫,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要积极深入基层群众,通过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送法到村入户,确保学习宣传普及所有群众,收到预期效果。各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创新创优工作手段与方法,采取多种手段和形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传播方式,打造形式多样、手段先进的学习宣传渠道,特别是要积极发挥网站、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作用,努力扩大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社会影响。

三要总结提高,深入推进。各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挖掘和充分利用本地本部门资源优势,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突出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同时注重经验总结和典型培植,推动全县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各镇各单位要及时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情况的信息、图片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至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邮箱,联系电话:8604277。


附件:旌德县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主题活动

附件:

旌德县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主题活动


1.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学习民法典。

完成时间:2020年7月底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司法局


2.开展一次全县领导干部民法典讲座。

完成时间:2020年7月底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县法学会


3.组织参与全市“学民法典讲民法典”有奖问答活动。

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4.推荐讲师加入全市民法典普法讲师团,协助完成全市民法典主题巡讲活动。

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5.组织开展全县“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组织发动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民法典进社区、进村居、进家庭活动。

完成时间:2020年7月底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6.开展民法典进农家书屋活动。

完成时间:2020年8月底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7.组织参与“美好生活 与法同行”法治摄影展。

完成时间:2020年8月底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县摄影协会


8.编印一套民法典宣传折页

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9.组织创作一批民法典相关法治文化作品。

完成时间:2020年8月底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司法局、县法宣办


10.完成旌德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中民法典相关内容建设

完成时间:2020年7月底

牵头单位:旌德县法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