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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006-00054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名称: 旌德县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04 发布日期: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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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名称: 旌德县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04
发布日期: 2020-06-04
旌德县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04 16:20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宣城市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宣处非办〔2020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旌德县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旌德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62

旌德县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积极推进非法集资及扫黑除恶源头治理,按照2020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市处非办有关要求,定于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关键一年,是三年为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考之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在非法集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链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提高接受度。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一)活动主题    

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结合防疫抗疫、复工复产等形势特点,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心理预期。

    (二)活动时间

61日至630

    三、宣传重点及方式

(一)宣传重点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旅游、农业、投资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二是针对重点人群。着力加大老年人、青年学生等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三是着眼重点区域。对社区(村)、商务写字楼、经济开发区等非法集资易发地区,车站广场、市场商区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

    (二)宣传方式

    一是守住常态化阵地。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移动媒体等宣传阵地,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共2部,利字篇和农村篇)、自制宣传片,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全年电视宣传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是拓展宣传新渠道。积极拓展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自媒体渠道,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文案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

三是增强宣传渗透力。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社区志愿者、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形式。发挥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要及时开展风险提示,针对苗头性风险,解读有关法规政策,专题发声、警示风险。要加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方式的宣传,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1-6月5

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印发通知,完成收集、制作相关宣传材料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5-6月30

按照工作部署,充分发动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相关社会组织等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宣传。

1615日为集中宣传日,县处非办牵头,各有关单位、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和广播电视台等媒体配合,在法制广场集中宣传和发声,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播放宣传片等形式掀起宣传高潮。各镇根据实际,结合“七进”宣传要求在辖区内同步开展集中宣传。

2、各镇、各有关单位和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要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宣传(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开展持续宣传活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宣传不少于1次,网络宣传不少于1篇。

3、各镇、各有关单位和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要采取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方式,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各镇要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深入机关、工厂、学校、家庭、社区、村组、网点等开展不少于1次讲座、宣讲活动。

    (三)总结提升阶段(71-7月10

请各镇、各部门和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建议等,连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75日前报送县处非办。

五、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镇、各部门和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月工作,并建立相关部门联系机制,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成效明显。县处非办将加强工作督导。

(二)强化协同发力。各镇、各部门和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应结合属地、行业实际,积极参与、形成合力,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镇、各部门和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要及时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统计表、宣传信息和图片等资料上报到县处非办。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镇、各部门和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要以宣传月为契机,推动全年宣传工作持续开展。加强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普法宣传、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保护教育宣传等的协同配合,推动宣传覆盖面不断扩大,持续提升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水平。

联系人:汪岩,电话:8602971

 

附件: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暨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月

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七进”等宣传活动

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

网络宣传(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短信等)

户外广告、宣传品

其他

活动场次(次)

参与群众人数(人次)

刊印份数、播放次数

发布原创作品数(篇)

点击量、阅读量、曝光量、转发量(次)

互动宣传覆盖人数(人次)

发送短信(条)

海报、展板(份);电子显示屏、公共交通广告、楼宇电梯广告等(次);传单、手册、赠品等(份)

被新闻

媒体

报道

(次)

其他宣传方式

填表说明:1. “七进”宣传活动是指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深入机关、工厂、学校、家庭、社区、村屯、网点等开展的讲座、宣讲活动等。

                2. 表中项目未开展的填写“0”,表中未列举的创新宣传方式可在总结报告中列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