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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1664/202003-00073 组配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执法检查暨春节后复工检查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03 发布日期: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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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执法检查暨春节后复工检查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3-03
发布日期: 2020-03-03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执法检查暨春节后复工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17:20 来源: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局属各单位,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巩固我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成效,做好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建筑工程疫情防控、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地复工人员疫情防控管理预案>的通知》(建质函〔2020109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质函〔2020110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执法检查暨春节后复工检查的通知》(建管函〔202045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管函〔202025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宣城市区建筑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切实做好复(开)工和恢复生产工作的通知》(建管函〔202028号)以及《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建管〔2019150号)、《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建管〔2019291号)、《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宣城市住建系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管〔2019297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2020年第一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执法检查暨春节后复工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节后复工疫情防控情况:《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应急预案》企业制定情况;工地防疫物资及防疫人员配备情况;现场管理和务工人员“一人一档”实名制管理情况;工地全封闭管理和应急值守情况;从业人员卫生防疫宣传教育情况;工地内部防疫(宿舍、饮食、环卫、日常体温监测)管理情况以及疫情防控“七个一律”落实情况等。

(二)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施工单位依照强制性标准规范施工情况;贯彻落实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包含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体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情况;“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高处坠落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维修保养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工程实体安全防护情况以及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

(三)建筑用砂质量专项治理。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展建筑用砂质量检查暨违规使用海砂专项排查和治理,对建筑用砂质量及砂浆强度开展监督抽测等。

  (四)建筑钢筋检查:在建项目建筑钢筋进场复验和见证取样检测情况,钢筋分项工程验收情况,抽查现场钢筋和调直后钢筋质量等。

(五)建筑市场行为及劳动用工管理排查:在建项目市场行为合法合规情况,是否存在转包、挂靠、非法分包等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情况。

(六)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审查情况,建筑节能施工情况;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及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

(七)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落实情况。

  (八)建筑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设置情况。

   二、时间安排

   企业自查时间:2020227日至38日;

主管部门检查时间:202039日至325日;

市住建局督查时间:2020326日至3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节后安全生产特点,加强从业人员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教育培训,做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杜绝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管理人员不履职、施工人员不教育、隐患排查不到位等盲目复工行为。项目建设单位要牵头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并于36日前形成三方签审的自查报告和检查记录留项目部待查。

(二)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对现场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工整改;对于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约谈相关负责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并给予相应信用惩戒。

 (三)本次监督执法检查结果同时计入信用管理。     



                                                                             2020年3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