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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572594/202005-00045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旌环验〔2020〕2号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12 发布日期: 2020-05-12
旌环验〔2020〕2号
发布时间:2020-05-12 17:29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旌德县瑞恒建材有限公司年产标准商品混凝土水泥20万方及水稳10万吨搬迁重建项目(阶段性)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旌德县瑞恒建材有限公司

单位《关于对旌德县瑞恒建材有限公司年产标准商品混凝土水泥20万方及水稳10万吨搬迁重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固体废物验收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旌德县瑞恒建材有限公司年产标准商品混凝土水泥20万方及水稳10万吨搬迁重建项目(阶段性)》(以下简称该项目新址位于旌德县旌阳镇篁嘉村根据你单位提供的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现有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其公辅设施。201810月,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批复(旌环批〔201834号)

二、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旌德县瑞恒建材有限公司年产标准商品混凝土水泥20万方及水稳10万吨搬迁重建项目(阶段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验收。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沉淀池中沉积下来的砂、石、水泥等沉淀物、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等。

经核查,该项目沉淀池中沉积下来的砂、石、水泥等沉淀物收集后外售于宣城市畅达沥青有限公司;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验收结论

根据你单位提供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情况,经研究,同意旌德县瑞恒建材有限公司年产标准商品混凝土水泥20万方及水稳10万吨搬迁重建项目(阶段性)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

请你单位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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