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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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旌德县凤形山萤石矿年产2万吨采矿技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11-17 发布日期: 2020-11-17
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旌德县凤形山萤石矿年产2万吨采矿技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7 09:46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我公司委托安徽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旌德县凤形山萤石矿年产2万吨采矿技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范性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旌德县凤形山萤石矿年产2万吨采矿技改扩建工程开采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旌德县城北西方向约3km,行政区划隶属旌德县版书镇江坑村,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8°30′54″,北纬30°17′56″。该矿始于1958年群众露天开采。2004年8月17日,浙江中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旌德萤光有限公司签订旌德县砩石矿资产转让协议,2006年5月经旌德县国土局批准将旌德县清正西岭萤石矿与其合并,成为旌德县凤形山萤石矿,2008年1月取得合并变更后的采矿许可证。宣城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12月18日颁发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3418002010116120080762,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面积0.2561km2,开采深度为+420m至+0m,有效期限:201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1月29日。开采矿种为普通萤石矿,矿山设计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拓方式为浅孔留矿嗣后充填采矿法,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

设计开采中段为+218m中段、+178m中段、+138m中段、+98m中段、+58m中段、+5m中段共6个生产中段。

本次技改主要是开采+274m~+5m生产中段,中段高度40m(其中+5m生产中段高度53m)。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总投资1617.64万元币,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等。

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其他基本建设工程。

三、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废气:主要为采矿井下通风废气(主要是采掘作业凿岩、爆破产生的含粉尘、SO2、NOx井下通风废气)、废石及矿石临时堆场扬尘、废石及矿石临时堆场扬尘、矿石运输扬尘、柴油发电机。

2、废水:主要为井下涌水、淋溶水、生活污水。

3、固废:主要为采矿废石、生活垃圾。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求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对风井废气如凿岩打孔、矿岩装卸等采用湿式作业,以降低粉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井下爆破后,采用通风假巷引流通风,设置通风除尘装置;矿石采掘与装载中进行洒水降尘可减少此过程中粉尘的飞扬;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采取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清扫、洒水,对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洒落。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标准限值。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矿坑废水及废石场雨季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采矿生产和厂区降尘,剩余部分排入附近小溪,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小型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3、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采矿废石全部回填于井下采空区。废机油属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处置与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危险废物要求存放于危废暂存库房,危废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设置该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场所。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为萤石矿扩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虽然项目的实施会给项目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带来一定的污染影响,但在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后,切实保证治理资金落实,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论证,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下方链接网址:http://www.lukree.cn/display.asp?id=938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在本公示10天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单位:安徽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经开区九龙路东湖高新产业园13-1栋302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63870648;

电子信箱:lukree@163.com。

建设单位: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旌德县版书镇江坑村;

联系人:梅总

联系电话:15357540897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公众意见

1、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2、意见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链接网址:http://www.lukree.cn/display.asp?id=938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至2020年12月1日。


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