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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001-00209 组配分类: 款物管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名称: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文号: 旌应急〔2020〕1号
生成日期: 2020-01-10 发布日期: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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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款物管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名称: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文号: 旌应急〔2020〕1号
生成日期: 2020-01-10
发布日期: 2020-01-10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0 16:40 来源:旌德县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等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19〕1556号),结合你镇受灾实际,经研究现下达你镇2019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用于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具体金额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下拨的资金,主要解决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你镇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结合救灾资金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按照不低于宣城市补助标准(一般受灾户不低于300元/人,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的民政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救助对象不低于600元/人),可视情提高,制定本地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实施标准。要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各镇要及时召开党政相关联席会议确定到村的分配方案,村级召开两委会议确定到户到人,并将需救助人员名单、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需救助人员名单逐级上报镇、县应急局、财政局审核审批,由财政涉农资金发放部门以涉农资金“一卡通”的形式打卡发放。资金到账后要确保专款专用,坚决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等现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于2020年1月20日前足额拨付到户、发放到人。
      各镇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督导村、社区精准核定救助对象,严禁优亲厚友,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的民政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重点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救助对象信息要在自然村政务公开栏、村民组和人员聚集地显要位置进行公示5日,严格救灾资金发放程序,做到工作部署到村、落实到户、不漏一人。县应急局将视情会同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查。
      各镇将公示结果花名册电子版于2020年1月10日前通过邮箱报送县应急局物资保障股jdyjbz@163.com,请各镇安监站(应急站)1月13日前通过财政“一卡通”管理发放系统完成救助对象信息录入工作,各镇财政分局(所)协助。
      特此通知。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旌德县财政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