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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4-16 发布日期: 2020-04-16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16 14:31 来源:旌德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支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为总抓手,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务实推进民生工程,扎实做好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在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面建成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夯实了坚定基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意义重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对接需求、科学调整,精准管理、提质增效,梳理了民生重大部署,衔接了相关重点规划,深化拓展了公开征集,认真开展了摸底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遴选建议方案,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由省委常委会会议审定2020年民生工程项目。待项目确定后,省政府印发《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明确项目新增、完善、调整和退出情况,就做好全年实施工作提出要求。

二、请问项目谋划中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一是认真梳理摸排。围绕“七有”,认真梳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结合疫情期间暴露出来的公共卫生、社会治理等方面短板,紧扣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逐一进行研究,明确方向和目标。

二是广泛征集建议。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人大政协视察、向民生工程特邀监督员和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集建议表、召开基层众座谈会、走访调研、开展部门会商等形式,多方听取建议,结合预算编制明确重点范围和内容。

三是合理吸纳民意。通过安徽日报、省政府网站等开展民生工程项目公开征集,聚焦群众所思所盼,将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普遍关心的出生缺陷防治、提升基层医疗水平、改厕提升、小区治安防控、大别山革命老区中小学采暖保暖工程等项目纳入备选,明确具体项目和政策。

四是加强设计论证。推动省直项目主管部门在梳理研究、加强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谋划制定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和运行方案,同时组织专门人员、专家学者等进行评估论证,努力提高项目推进科学性、精准性。

三、请问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按照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持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请介绍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提出,2020年新增3项,完善5项,调整和退出3项,继续实施25项,仍然实施33项民生工程。 

(一)新增3项民生工程。包括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出生缺陷防治和智慧健康建设等3项。 

(二)完善5项民生工程。包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文化惠民工程等5项。 

(三)调整和退出3项民生工程。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统筹实施,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不再单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健全机制,转为部门日常工作,智慧医疗不再单列。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机制已健全,现已常态化运行,退出民生工程。

(四)继续实施25项民生工程。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25项民生工程。 

五、请介绍一下有关工作要求。 

为确保2020年民生工程顺利推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通知》提出了六项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聚焦短板领域。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聚焦困难人员救助、美丽乡村建设、就业创业促进、智慧健康建设等项目,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就业和公共卫生等民生短板。

(二)精准高效实施。按照项目化实施、精细化管理的思路,优化推进民生工程的务实举措,狠抓项目建设质量,持续加强过程管控。

(三)强化资金保障。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重点保障改善民生领域的投入。

(四)巩固建后管养。统筹考虑政府事权、产权归属、项目特点、经费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全面提升管养水平和质量。

(五)完善绩效评价。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对民生工程项目逐步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责任落实。

(六)压实各级责任。省财政厅承担牵头抓总职责,各项目省直主管单位履行主管职责,市、县履行主体职责,对照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和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