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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
名称: 【社会保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事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1-29 发布日期: 2020-01-29
【社会保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9 08:15 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

近期,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仍在持续,为控制疫情,严格落实县政府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同时又为了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保意识,为确保应保尽保,维护全县百姓利益,经研究决定,对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截止日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1.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期间,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需即刻缴费参保的,采取特事特办。

2. 其他办理参保人员可顺延。最后截止日期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宣布解除后10日内,作为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截止日期。

特此通知。

 

 旌德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