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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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6775632521/202002-00020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复产复工】企业复产复工需准备哪些材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14 发布日期: 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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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复产复工】企业复产复工需准备哪些材料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2-14
发布日期: 2020-02-14
【复产复工】企业复产复工需准备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0-02-14 09:19 来源: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旌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业企业复工防疫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旌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业企业复工防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旌德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6        

 

 

抄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经信局、市卫健委


旌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业企业复工防疫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旌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企业及职工生命安全,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各项复工防疫措施落实到位,根据省、市、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各工业企业为本企业区域及职工疫情防控的主体单位,承担各项防控处置的主体责任,各镇、开发区管委会及企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全县各企业疫情防控处置进行监督、指导和协助。各企业主体和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即抓紧经济发展、又确保疫情防控绝对安全,坚持把抓疫情防控作为抓经济发展的最关键环节,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工作部署,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全面贯彻落实各项防控工作部署,确保全县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有序。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所指“复工企业”,指全县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其中,农产品加工类、非煤矿山类、建筑建材类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应急局和县住建局会同各镇、经开区管委会负责;除以上三类外的规上工业企业由县科技商务经信局会同各镇、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其他规下工业企业由各镇、经开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商贸类企业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三、组织领导

各镇、经开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自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企业疫情防控相关问题,重大问题提交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定。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复工复产时间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2号),全县各类工业企业不得早于2924时前复工。严防“输入”,外地职工(包括企业负责人、行政管理人员、一线职工、后勤人员等)29日前不得来旌。各责任单位必须全面通知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宣传有关政策,确保“不漏一企、不漏一人”。在此基础上,督促企业全面摸排由湖北等重点地区返回或有与湖北等重点地区接触史的员工,并向员工居住地所在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反馈落实跟踪,一企一策、建立台账,填写《企业复工人员信息登记表》及《企业湖北等重点地区返旌员工信息登记表》(附件3、附件4)汇总更新。

(二)完善企业防控体系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自身实际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人事管理、消毒防疫、后勤保障、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本企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模板)》(附件2),科学、有序、合理的指挥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经查证属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全面落实复工条件

各企业未经验收检查合格、审批同意的不允许擅自复工复产。2924时后确需复工的工业企业,根据疫情研判情况,按照“分期分批、有序复工”原则,先安排旌德本地职工(且未外出离旌、未接触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的)、春节期间驻厂未离旌外地职工(且未接触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的)和已隔离十四天且无有关症状的外地职工,分期复工生产。复工复产企业中有员工系湖北等重点地区的,不得返厂上班;有与湖北等重点地区接触史的员工,需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且无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方可上班。企业复工的职工符合上述情况的,可以优先申请复工,再有序组织其他人员、其他企业返工、复工。企业复工应进行严格评估,全面做好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满足“物资充足、分餐配给、全面消杀”三到位原则严格检查。企业复工生产必须符合《旌德县工业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指南》各项要求(附件5)。

(四)申请复工流程

企业按要求填报《旌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业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1),附《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模板)》(附件2),报各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初审,再经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同意后复工。各镇、经开区管委会,县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时需到企业现场查看并填写《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检查表》(附件6)。其中规下工业企业由各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审核后直接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请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到一切的工作任务,细之又细、实之又实,认真安排部署,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附件1:《旌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业企业复工申请表》

附件2:《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模板)》

附件3:《企业复工人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4:《企业湖北等重点地区返旌员工信息登记表》

附件5:《旌德县工业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指南》

附件6:《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检查表》

附件7:全县规上工业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