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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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执法依据】旌德县卫健委行政执法权限和执法依据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8-13 发布日期: 2022-08-13
【执法依据】旌德县卫健委行政执法权限和执法依据
发布时间:2022-08-13 14:42 来源:旌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执法依据一、执法权限
  查处宁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消毒产品、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卫生、职业病防治等违法案件的查处。
  二、执法依据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行政法规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6.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8. 护士条例

9.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1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1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3.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14. 艾滋病防治条例

15.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16.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17.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20.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2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22.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23.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25.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规章

1.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

2.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5.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6.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9.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10.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11. 消毒管理办法

13.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14.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

15.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16. 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卫生管理办法

17.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18.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20.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21. 处方管理办法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