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建设等工作的通知》(皖电商办〔2018〕7号)要求,经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评审公示,安徽省旌德县胜达商贸有限公司成功申报2018年度农村产品上行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根据《安徽财政厅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奖补政策通知》(皖财企〔2019〕395号)对经评定的示范企业奖励30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旌德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63-8022551。
附:1.省商务厅关于农村电商巩固提升示范建设公示名单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奖补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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