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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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799/201908-0009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兴隆镇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兴隆镇关于做好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的 实施方案 文号: 兴政〔2019〕87号
生成日期: 2019-08-05 发布日期: 2019-08-28
兴隆镇关于做好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的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28 00:00 来源:兴隆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旌德县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旌民事[2019]22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镇乡村治理水平,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兴隆镇关于做好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扎实推进村规民约的制定、修订、完善工作,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推动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提供有力支撑,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组织全程主持制定或修订,加强领导和把关,保证正确方向;坚持合法合规,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精神,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发扬民主,集中群众意见,最大限度体现全体村民意愿;坚持价值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风俗习惯、历史文化等因素,通俗易懂,简便易行。各村要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着力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确保2019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修订工作。

三、主要内容

村规民约内容一般应包括:(1)规范日常行为。爱党爱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共同建设和谐美好村居、社区等。(2)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生产秩序,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生活秩序,注意公共卫生,搞好绿化美化;维护社会治安,遵纪守法,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歪风邪气作斗争等。(3)保障群众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妇女儿童等群体正当合法权益等。(4)调解群众纠纷。坚持自愿平等,遇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互谅互让,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友好解决争端等。(5)引导民风民俗。弘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勤俭持家等优良传统,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生活方式等。

村规民约要坚持问题导向,尤其要针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靠要”、懒汉行为,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合法权益,涉黑涉恶、“黄赌毒”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村规民约一般还应针对违反的情形,提出相应惩戒措施。

村规民约一般由名称、正文、审议主体、日期四部分组成。名称一般为《XX村村规民约》;正文可采取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顺口溜、山歌民歌等各种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群众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审议主体为XX村村民会议;日期为实施生效的具体时间。

四、制定程序

村规民约的制定或修订程序:(1)征集民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出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2)拟定草案。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就提出的问题和事项,组织群众广泛协商,根据群众意见拟定村规民约草案,同时听取村党代表、人大代表、村民代表、法律顾问等意见建议。(3)提请审核。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根据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核把关。(4)审议表决。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审议稿,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讨论,根据讨论意见修订完善后提交会议表决通过。表决应遵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未根据审核意见改正的村规民约不应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审议表决。(5)备案公布。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应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十日内,将村规民约报镇党委、政府备案,经镇党委、政府严格把关后予以公布,让群众广泛知晓。

村规民约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可根据各村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变化以及社情民意等进行修订,修订程序参照制定程序执行。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村规民约修订制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推动,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二)及时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由镇民政助理、司法所相关人员对从事制定村规民约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三)加强督查考核。加强村规民约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村规民约制定或修订的主体、程序、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充分发挥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村规民约遵守情况的监督,村“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和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群众代表共同参与监督。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强化村规民约的遵守和落实。

(五)注重资料收集。各村在修订村规民约工作中要注重档案资料的收集,及时建档。要在9月20日前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并报镇党委、政府审查、备案,并将公示后的村规民约纸质文本(一式两份)和电子档报各镇党委、政府备案。

(六)宣传先进典型。通过开展模范村民评选、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促进村规民约的遵守和落实。各村要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做好挖掘、记录、收集、整理工作。镇党委、政府将于11月底向县级推荐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村规民约。

 

 

2019年7月29日

 

抄送: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