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白地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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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1062/201805-00080 组配分类: 年度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白地镇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白地镇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4-19 发布日期: 2018-04-19
索引号: 003261062/201805-00080
组配分类: 年度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白地镇政府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白地镇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4-19
发布日期: 2018-04-19
白地镇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4-19 00:00 来源:白地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1、2016年我镇预计实现财政收入737.8 万元,同比增收54.6 万元,增长8%。其中:中央级预计收入447.4万元,地方一般预算预计收入 290.4万元。分部门预计收入完成情况:国税预计完成244.4万元,同比增加24.6万元,增长11.2 %;地税预计完成493.4万元,同比增收30万元(地税收入包括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增长6.5 %。

2、2016年财政支出完成617.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支4.2万元,减少0.67 %。其中:用于工资支出(不含教师、卫生工资)369.6万元,公用经费和其他支出248.2万元。分部门支出情况:

(1)行政运行:政府经费支出 316.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其中:用于工资支出22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9万元,设备购置14万元);

(2)发展与改革支出10.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

(3)民政事务支出6.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4)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

(5)其他广播影视支出13.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

(7)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1.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8)抚恤支出:9.8万元(其中:义务兵优待支出9.8万元);

(9)农林水事务支出93.7万元(其中:森林长廊支出26万元,垃圾处理全覆盖支出20.6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5.1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2万元);

(10)住房和保障支出32.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11)人大事务支出1.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1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3、收支平衡情况:本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620.7万元,加上年结余5.8万元,合计626.5万元,减去本年一般预算支出617.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7万元。实现了全年预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从总体上看,2016年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一是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二是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保障了我镇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保证刚性支出,控制一般消费性支出。

4、2017年预算收入数:491.7万元。具体收入情况:

(1)体制补助:295.6万元;

(2)追加补助:109.3万元;

(3)结算补助:86.8万元;

2017年预算支出数:491.7万元。分部门支出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57.43万元;(其中:人大事务支出3.9万元;政府经费支出231.59万元;发展与改革支出11.44万元;财政事务支出3万元;组织事务6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5万元)

(2)公共安全:3万元;

(3)教育:2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14.49万元;

(5)社会保障与就业:94.82万元;(其中:人社事务支出6.27万元;民政支出6.4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2.13万元;抚恤支出10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9.03万元;

(7)农林水:64.72万元;(其中:农业支出27.72万元;林业支出27万元;防汛和抗旱支出10万元;)

(8)住房保障:28.21万元;

(9)预备费:8万元。

 

二、回顾过去一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收入任务完成

一是加强征管和部门协调,在镇财税领导组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制定收入计划,认真测算税源,加强征收部门的工作协调,落实各部门征收任务,充分调动了各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为全面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依法治税,以《税收征管法》为行为规范,树立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光荣义务的意识,规范了征收行为,维护了征收秩序,提高了征收实效;三是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把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和收支两条线,为政府集中财力办事起到了一定的资金保障。

(二)认真做好一卡通发放工作

1、2016年继续按照涉农补贴政策的要求,并坚持“六到户、八不准”的原则向全镇农户发放各类财政补贴资金16项累计973万元。其中:移民资金185 万元;计划生育奖励资金42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145万元;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155.5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6.2万元等等。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保障了民生,提高了群众幸福指数。

2、积极拨付省对村级税改补助和县级配套资金,共支付50.9万元,有力保障了村干部工资发放、五保供养及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三)积极做好民生工程工作

抓好一事一议落实工作。2016年我镇各村一事一议覆盖面为100%,建设了6个项目,财政奖补资金达54万余元,解决了一些农村迫切需要解决的公益事业等难题,方便了农民的出行和改善了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为美丽乡村建设舔砖加瓦。

(四)积极推行公共财政支出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

继续实行预算单位财务“乡财县管”、着力强化会计核算中心管理,提高会计集中核算和为统管单位提供优质服务水平;同时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和在县财政局的支持下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

(五)千方百计确保干部工资发放和机关的正常运转

一是按照《预算法》的要求,严格编制和执行全年预算,保证干部工资不留资金缺口;二是进一步完善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保证了工资的按时发放;三是大力压缩一般消费性支出,保证民生支出。

(六)狠抓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2016年我们在县财政局领导下和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加强国家大政方针和理论知识学习,使财政干部的思想观念和服务理念得到很大转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在过去的一年,我镇财政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增长比较缓慢,我镇规模企业少,税收增长潜力不足,财政收入增收的空间不足;二是财政刚性支出增长快,收支矛盾比较突出;三是税费改革后上级转移支付力度小,不能满足乡镇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这些问题,有待我们今后认真思考,逐步加以解决。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做好2017年财政工作

2017年我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思路,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要求,大力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努力挖掘税源;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大对农业投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综合预算管理,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镇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7年的财政工作目标:一是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二是保证工资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需要;三是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完善税改体系;四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重点要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强化责任和征管措施,推进征管改革,继续完善农村税费改革,确保全年预算收入任务的完成。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强化税收征管,加强税源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努力挖掘财政增收的潜力,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观念,提高纳税主动性,切实做到应收尽收;认真落实税改各项配套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二)加强财政调控力度,确保工资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进一步完善综合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确保民生和发展正常经费需要。

(三)积极推进县乡财政一体化实施,进一步完善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业务管理、资金监管、队伍建设、信息系统、为民服务五个“一体化”,使财政管理规范化工作适应新要求。

(四)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构建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进一步完善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提高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深入推进我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监管范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对补助性资金的监管,严格项目资金监管,规范镇本级、村级资金和财务的监管。真正实现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六)扎实做好2017年重点业务工作。加强民生工程建设,落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和后期管护;认真做好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积极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和特色小镇建设,主动落实工作,全面整合落实资金,积极推进绩效管理;继续强化乡镇财政职能,不断拓展乡镇财政业务,全面加强乡镇财政基础性工作和基础建设;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按照县局统一部署,突出应用,保障安全;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加强财政信息宣传,真正取得宣传实效。

(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安徽省纪委“十条禁令”和市县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全面改进和加强财政部门干部作风建设。加强财政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努力做到工作零差错、服务零缺陷、群众零投诉。积极为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