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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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529/201908-00042 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信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文字解读】《旌德县小微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材料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07 发布日期: 2019-08-07
索引号: 003260529/201908-00042
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旌德县信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文字解读】《旌德县小微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材料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07
发布日期: 2019-08-07
【文字解读】《旌德县小微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19-08-07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我县必须招标限额以下项目交易行为,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公平与效率,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第16号令)等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办、政府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宣办发[2017]48号)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旌德县小微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初稿,并先后征求了县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委、交运局、水务局、文旅委、物价局、法制办等单位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办法》(讨论稿)。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五章十四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发改委第16号令等)。

第二条 本办法中“小微项目”、“小微项目企业库”的含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

第四条 相关部门职责(县公管局,县住建委、交运局、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章 小微项目企业库设立

第五条  小微项目企业库分行业分类型建立。

第六条 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建库需求,县公管局会同县交易中心征集或招标建立。

第七条 新设立或资质增项的企业申请入库,原则上每半年新增征集一次。

第三章 小微项目交易

第八条 小微项目交易方式。

第九条 小微项目交易程序。

第四章 小微项目企业库管理

第十条 小微项目企业库实行履约反馈制度。

第十一条 小微项目企业库实行信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县公管局不定期组织开展小额项目履约情况检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县公管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