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县信访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二)努力打造三个信访,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本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赴京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督促、协调县直各部门和乡、镇的信访工作。
(四)指导全县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了解并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
(六)负责信访工作的调研、宣传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县信访局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1 个财政拨款事业编机构构成。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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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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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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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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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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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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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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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访联合接待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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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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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我县已全面实行网上信访工作模式,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网上信访培训力度,继续逐步提升信访“五率”。通过建立即时告知短信平台、开通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等措施,引导和方便群众参加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评价。
(二)继续对已经或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问题,加强协调,做好甄别引导。
(三)进一步加强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信访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四)继续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现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规范化、常态化。同时,严格落实依法逐级走访,着力强化初信初访办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合接访工作机制。
(五)继续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化解信访积案,逐案落实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集中力量分层分类予以化解。
(六)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行法援进“中心”,使律师更广泛地参与到信访工作中来,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特别是要发挥律师在参与化解疑难复杂中的作用。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我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139.32 万元。收入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30.62万元(相应的功能科目),占 93.7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3 万元,占 1.46 %;住房保障支出6.67万元,占4.79 %。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130.62万元(相应的功能科目),占 93.7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3 万元,占 1.46 %;住房保障支出6.67万元,占4.79 %。
(一)“一般公共服务”(相应类级功能科目)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30.62 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9.96 万元,增长18.04%,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增多等。其中:行政运行(相应的项级功能科目)130.62 万元,事业运行 0 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 2.03 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7.66万元,减少89.69 %。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预算6.67 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35万元,增长25.47%,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降低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6.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9.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70.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资本性支出 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我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139.32万元。收入预算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70.60 万元,主要用于指的是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名词解释
根据《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2018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