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城管执法局> 财政资金> 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本部门决算
索引号: 766861744/140900-00008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城,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2013年旌德县城管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4-09-29 发布日期: 2014-09-29
索引号: 766861744/140900-00008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城,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2013年旌德县城管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4-09-29
发布日期: 2014-09-29
2013年旌德县城管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4-09-29 00:00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主要职责

1、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履行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和实施国家及省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旌德县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确定城市容貌标准,并负责督促实施。

2、负责城区建设性、经营性及其他临时占用道路的管理;负责城区主次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审批和管理。

3、负责各类户外商业广告牌、橱窗、条(横)幅、气球、车体广告、电子屏幕、霓虹灯、灯箱及临街建筑物立面容貌、门面装饰等户外设施的审批和管理。

4、负责全县工程渣土(含建筑垃圾、弃土、弃料等固体废气物)的运输、弃置、中转、回填、消纳等无害处理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拆迁现场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

5、负责检查和督促城市规划区的“门前三包”落实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3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旌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由局机关和两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组成,其中:旌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旌德县环卫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3年度收入总计1325.58万元,支出总计1325.58万元。

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02.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8.78万元,占94.7%;其他收入64万元,占5.3%

五、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120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78万元,占37.6%;项目支出750万元,占62.4%。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13年度决算64.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支出。

2、“节能环保”2013年度决算75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项目建设支出。

3、“城乡社会事务”2013年度决算375.74万元,主要用于城区环境卫生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决算12.9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3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3年政府性基金上年无结转和结余,本年收入122.8万元,本年支出122.8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