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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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旌德县城管局2015年部门预算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5-05 发布日期: 2015-05-05
旌德县城管局201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5-05-05 00:00 来源:旌德县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主要职责

1、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等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履行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和实施国家及省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旌德县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确定城市容貌标准,并负责督促实施。

2、负责城区建设性、经营性及其他临时占用道路的管理;负责城区主次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审批和管理。

3、负责各类户外商业广告牌、橱窗、条(横)幅、气球、车体广告、电子屏幕、霓虹灯、灯箱及临街建筑物立面容貌、门面装饰等户外设施的审批和管理。

4、负责全县工程渣土(含建筑垃圾、弃土、弃料等固体废气物)的运输、弃置、中转、回填、消纳等无害处理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拆迁现场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

5、负责检查和督促城市规划区的“门前三包”落实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旌德县城管局内设股室有办公室、执法监督股(法制股)、市容管理股三个职能股室;所属二级机构为城管执法大队、环卫处;执法大队下属一个办案中队和四个路巡中队。所属二级机构财务均未独立核算,并入局机关核算。人员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事业单位编制17名。实有在编人员23人。

三、2015年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狠抓队伍建设。一方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互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开展经常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对执法人员进行艰苦奋斗、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教育,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工作理念。另一方面强化业务培训工作,加强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是稳步推进环卫管理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第三方监管机制,强化对承包公司的督查考核,确保市场化运营取得实效;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场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在建垃圾中转站项目和环卫基地建设力度,确保按期投入使用。

三是进一步强化市容综合治理工作。根据“三线四边”整治要求,继续以城郊结合部、户外广告整治为切入点,加强占道、出店经营及流动摊点整治力度,按照疏堵结合原则,合理设置疏导点;进一步健全“门前三包”管理机制,改善城区主干道环境卫生状况;适时推行“错时工作制”,变静态定点定时为动态管理,减少管理盲区。

四是扎实抓好控违工作。始终以服务城市建设为大局,强化拆迁区域的巡查管理,确保违法建设行为发现得早、控制得住、拆除得快、拆除得彻底,力争发现及时率、拆除到位率双100%

五是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数字城管)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整体效能,从严从细从快管理好城市。

四、2015年部门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可支配收入537.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部门支出预算总额537.9万元,按支出项目分,其中:城乡社会事务51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