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
2018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旌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旌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旌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旌德县安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拟订安全生产重要措施的建议;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较大以上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有关政策、规章和规定;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和办法;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科技规划。
(三)承担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根据县政府的授权,依法组织、协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
(六)依法综合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依法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落实;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八)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九)监督工矿商贸行业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监督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认证、安全培训、安全咨询;依法对社会相关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主要经营管理者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试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实施情况。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旌德县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下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增加(减少)0户。
纳入旌德县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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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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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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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安监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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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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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职业健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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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旌德县安监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旌德县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93.3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93.3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长22.21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增加;二是人员增加;三是年末结转结余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8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6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6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53万元,占91.7%;项目支出13.95万元,占8.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0.5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90.5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长38.31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增加;二是人员增加;三是年末结转结余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6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52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6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9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3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82万元,占0.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 156.07 万元,占93.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79万元,占7.3%。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2.8万元,支出决算为16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隐患治理项目尚未结算。其中:基本支出154.54万元,占92.7%;项目支出12.15万元,占7.3%。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一名。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3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多。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9.5万元,支出决算为2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隐患治理项目尚未结算。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7万元,支出决算为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0.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安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旌德县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3万元,比2016年增加10.06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差旅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旌德县安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旌德县安监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旌德县安监局组织对2017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2个项目,涉及资金10.55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75.6%。评价结果显示,在我局的统筹组织下,2017 年县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较高。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一是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不断提高决算编制工作水平;二是强化项目绩效管理;三是加强制度管理,强化内部控制规范建设;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本部门共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无评价结果。
组织开展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主要体现在 如下方面:一是严格遵循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编制预算; 二是建章立制,管理规范,但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较慢;三是项目支出管理规范,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