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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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92151091/201509-00007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2014年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9-10 发布日期: 2015-09-10
索引号: 092151091/201509-00007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2014年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9-10
发布日期: 2015-09-10
2014年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5-09-10 00:00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职责。 (二)划入由县卫生局所承担的食品安全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等职责。 (三)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 (四)整合市场执法力量,加强和完善市场执法体系,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五)整合申诉举报机制,构建统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申诉举报体系,完善申诉举报网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四)依法承担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查处传销违法行为。 (五)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安徽省著名商标、宣城市知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七)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十一)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三)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志,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相关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 (十五)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十六)指导乡镇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 (十七)承担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10个内设机构。设置4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按区域为单元,综合设置旌阳、城郊、庙首、三溪等4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名称统一为“XX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副科级建制。市场监管稽查大队,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副科级全财供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9名,承担市场监管稽查工作。县市场监督检验所,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副科级全财供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承担市场监督检验检测工作。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股级建制,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承担消费者协会日常事务工作。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深入改革,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顺利完成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及相关职能整合工作。 我局于今年1月29日挂牌成立,将过去县工商、质监、食药监三个局的职能整合划一,首次在旌德构建起一个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大市场监管体系。如今,我局从最初的“物理整合”到现在的市场监管“深度融合”,形成了服务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新格局。 整合执法,提升监管效能。为打造一支全新的高素质市场监管队伍,我局成立后,通过举办学习班等多种方式,由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组成的“教师”队伍对企业注册登记、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药械化妆品、质量认证、标准计量等进行授课,现已逐步完善,形成了“半月一讲”的业务学习新模式。通过学习,干部职工对工商、质监、食药监的法律法规、执法流程有了一定的认识。全局执法人员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业务知识,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在省法制办组织的统一换发执法证考试中,参考人员均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现在,一支熟悉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市场监管队伍已初步形成。在执法检查中,对各项检查的采取“合并同类项”的方式,将原来执法程序揉碎,流程再造,进行集约式执法检查,大大减少了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负担,提高了执法效率。2014年,我局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33件,罚没金额57.7万元。 整合窗口,市场准入提速。在旌德县政务中心,工商、质监、食药监不同的办事部门,如今已经按照市场监督管理的要求,统一整合到一起。如果材料齐全,在这里可以一次办完开办企业所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我局还将《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三证的办理进行整合,减少了食品经营户往返递交材料的时间和程序。 整合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在职能范围内,逐步完善各内设机构横向职能分工和纵向两级划分,建立健全内部运行协调机制和争议解决机制。创新选人用人、干部考核机制,进一步优化队伍管理,结合上级工商、质监、食药监局和县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基层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鼓励和选拔中青年干部职工到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通过完善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市场监管一线执法队伍建设。 整合职能,提升行政效率。我局将原分属质监、工商、食药监的食品监管职能统一到新设立的食品监管股,全程监管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对原来分属质监的产商品质量股和工商的商标广告股进行了合并,对名牌产品培育和商标发展等职能进行了统一;将法规、人事教育等股室合并到办公室,整合后的办公室对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统一接收发送文件、数据、信息,有效提升了机关办公效能。此外,我局还筹集资金20余万元对三溪、庙首两个市场监管所进行维修改造,改善了基层办公环境,确保了工作整合后各项工作高效运行。 高质量严要求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守住安全底线,服务市场主体”为主题,明确了活动开展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各环节主要任务。2月份开展活动以来,共梳理出“四风”问题24条,其中形式主义方面3条,官僚主义方面2条,享乐主义方面2条,奢靡之风方面2条,市场监管工作方面15条。8月1日,我局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每位成员开展了严肃认真的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并当场进行了表态发言。针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制定了局领导班子问题整改方案,每位班子成员撰写个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承诺整改时限。针对21项重点内容问题的专项整治任务,制定了《关于做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提出了14条专项整治措施。目前,我局正在完善50余项规章制度,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抓住监管重点,提高执法水平,打造安全、和谐的市场环境。 食品安全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全方位监管。我局成立后,新设立的食品安全监管股综合了原来分散的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职能。在工作中,逐步形成了食品股、稽查大队、市场监管所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执法力量得到了统一和加强。 我县现有食品生产企业32家,食品经营户1027家,各类餐饮单位292家。在食品监管工作中,我局开展了防控禽流感、“明胶”、豆芽菜、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未发现违规生产和经营行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堂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先后2次对中小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开展了全面检查,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原料采购、索票索证、环境卫生等环节监督指导,下达食品安全监督意见书38份。开展了重大活动、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春节、端午节、灵芝节、县两会和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了“四打击四规范”(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专项整治工作。 开通了“12331”投诉举报专线并实行专人24小时负责制。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食品投诉举报7件,立案查处5件,有效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食品生产及流通领域监管工作中,共组织抽检了130组食品样品,在已收到的检测报告中,有9组不合格,已根据《食品安全法》依法处罚并要求其整改。 高标准开展药监械化妆品监管工作。严格市场准入,做好新版GMP、GSP实施工作。建立企业退出机制,严格执行新开办和换发许可证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等标准要求,严把药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关。加强新版GSP宣贯和培训,提高药品经营企业对新版GSP的认知度和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 开展药用明胶和空心胶囊、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安全。在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中,每季度检查2家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要求其规范经营使用特殊药品。 加强药械日常监管,在药品生产环节,每季度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日常巡查,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在药械流通环节,认真做好新版GSP的贯彻工作,按照GSP 要求开展检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在药械使用环节,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对已达标医疗机构 “规范药房”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提高药品使用环节的安全保障水平。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2014年,现场检查新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家,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换发证3家,对11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备案登记,检查涉及医疗器械单位87家,对2家开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已整改到位。积极做好药品不良反应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已上报不良反应事件300余份。 质量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检查抽样,检查企业11家。其中,省级监督抽查1家,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查5家,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率83.3%。 对集贸市场、加油站、医疗单位、液化器充气站等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对不合格器具要求企业进行更换,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 市场规范工作有续推进。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场监管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了多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有力维护了旌德的市场秩序。对全县的农资经营户和企业进行了市场专项检查。此次共检查经营户39家,占全县农资经营户总数的80%以上,共向12户经营户下达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抽检农资3组,合格率100%。集中开展了银行业、电信业、房地产销售等领域的格式条款专项整治活动,立案查处3件。 积极开展市场文明创建工作,制订了《旌德县北门中心市场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文明市场创建工作标准和要求》,抽调人员加强了中心菜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市场内的摊位进行了重新整理,改变了市场内的脏乱情况。加强了市场周边的交易秩序和占道经营的集中整治,在河西路取缔无照猪肉经营户6户,要求乔亭路自产自销占道经营户进入中心市场内经营。 认真按照“三线四边”清理整治和美好旌德的建设要求,动员广告经营企业自查和行业自律,并先后对全县175个户外广告进行了集中检查,对发现的10处违法广告进行了立案查处。 企业监管创新方式方法。在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中,清理无照经营76户,查办无照经营案件3件,经过教育引导,均已补办执照。在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检查各类重点市场主体256户,发现有证无照1户,证照逾期3户,已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县现有在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4家,特种设备总量205台,其中锅炉24台,压力容器19台,电梯26台,起重机械122台,专用机车14台,压力管道18千米。在特种设备监管工作中,积极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监察基础工作。2014年,共派出安全监察员80多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0余家,排查安全隐患20多处,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25份,立案查处特种设备案件7起,督促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立足职能,服务经济实现新突破,公共服务取得新成果。 提速限时、高效为民,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工作。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我局通过网站、企业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新法规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新旧公司法的区别,积极为个人创业、企业登记提供便利条件。2014年我局新注册企业131户,注册资本总额6046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5.9%和183.6%。 精心组织各项服务经济工作。今年以来,指导企业新申请注册商标7件,帮助安徽省宣砚厂办理“地理标志”,已通过省质监局2014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的工作要求 ,坚持名牌发展战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积极开展省名牌产品、省政府卓越绩效奖励申报,及时组织企业参学参训。帮扶1家企业申报安徽省名牌产品,已进入发展培育阶段。 开展了上年度涉奖企业与项目统计工作,积极落实政府奖励措施。共统计汇总涉奖企业29家38项,奖励资金28万元,已上报县政府批准。另外,帮助2013年省名牌获得企业旌德县电子电器配件厂申请获得市政府2.5万元资金奖励。 在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中,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1件,主债权7634万元。参加政府工程招投活动现场监28次,现场指导签订工程建设合同24份,提出修改建议34条,从源头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合同纠纷的发生。开展了拍卖备案和监督工作2次,拍卖成交金额24.1万元。开展商标质押贷款工作,组织安徽飞翔电器有限公司与县农商行进行业务对接,达成质押贷款200万元,实现了我县商标质押贷款零突破。 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工作中,积极鼓励和引导有资源、有项目的农民创建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帮扶申报注册商标、强化合同帮扶等方式扶持新设户发展壮大。截至目前,我县11个乡镇共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40户,家庭农场100户,其中2014年分别新增18户和71户。 认真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8件,通过调解、案件查办等工作,为消费者挽回损直接损失1.2万余元。3月15日,我局在梓山广场开展了宣传活动,组织房管、电信、烟草、人行等部门在梓山广场搭设展台,通过分发宣传品,接受投诉咨询等式,呼吁消费者们重视自身权益,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权。
    四、收支决算总体情况:2014年度收入总计771.63万元,支出总计771.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