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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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92151091/201702-00016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14 发布日期: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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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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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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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4 00:0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标准规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2. 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3. 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4. 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5. 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
  6.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7. 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8.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相关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
  9. 依法承担对市场秩序的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
  10. 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宣城市知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1.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2. 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3. 指导乡镇做好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4. 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15. 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资格考核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6. 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17.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委员会具体工作。
  18. 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办公室等12个股室,下属市场监督稽查大队等2个直属机构和旌阳市场监督管理所等4个派出机构,所属机构均未独立核算,全部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三、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抓监管: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确保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加强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销售单位、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打非治违、打假治劣、红盾护农、投资咨询非金融能性担保企业抽查、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质检利剑、打击传销和非法直销、网络市场专项监管、特种设备检查等整治活动。

2.做服务: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实行企业“五证合一 ”、“一证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激发社会投资创业热情。做好生物医药、中药保健、健康机械、健康食品、健康用品、健康辅材产业和企业的服务工作。

3.促发展:围绕大局,结合职能,把依法行政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做好商标、地理标志、地方标准、名牌产品、认证认可的申报、争取、服务工作。做好股权质押、动产抵押、著名商标质押等助企融资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12万元。收入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595万元(相应的功能科目),占6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万元,占20.5 %;住房保障支出57万元,占6.3%;医疗卫生支出73万元,占8%。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595万元,占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万元,占20.5%;住房保障支出57万元,占6.3%;医疗卫生支出73万元,占8%。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59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9万元,增长7%,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增多等。其中:行政运行595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87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5万元,增长2.8%。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预算57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万元,减少8%,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降低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2017年度预算73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73万元,增长100%。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我单位2017年收支总预算912万元。收入预算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8万元,主要用于指的是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2017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