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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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6823488/201609-00002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环,保,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环保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09-05 发布日期: 2016-09-05
索引号: 756823488/201609-00002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环,保,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环保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16-09-05
发布日期: 2016-09-05
旌德县环保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6-09-05 00:00 来源:旌德县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生态红线划定以及重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实现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

2.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承担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3.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4.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5.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环境保护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6.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污染防治工作。

7.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8.承担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9.承担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组织制定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督查、督办、核查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完成情况,并公布考核结果。组织实施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10.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规定承担有关规划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核审批工作。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县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旌德县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户数相同。

纳入旌德县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旌德县环保局本级

2

旌德县环境监察大队

3

旌德县环境监测站

4

旌德县生态办

5

旌德县总量办

 

三、旌德县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687.0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87.0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3.04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一是空气自动站建设;二是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06.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8.92万元,占97%;其他收入18万元,占3%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7万元,占67%;项目支出190万元,占33%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69.0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669.0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5.04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一是空气自动站建设;二是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3.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9.81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一是空气自动站建设;二是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4.9万元,支出决算为5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空气自动站建设;二是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其中基本支出373.7万元,占66%;项目支出190万元,占34%。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出”2015年决算480.44万元,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决算148.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决算93.0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环境监测与监察日常工作及能力建设,“污染防治”决算89.0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污染防治发展改革等事务方面的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决算1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保项目建设。

2.“城乡社区支出”决算4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的项目支出。

3.“农林水支出”决算9万元,用于开展水质监测。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1.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2.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旌德县环保局201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旌德县环保局机关运行经费100.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旌德县环保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1231日,旌德县环保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旌德县环保局按照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的原则,对2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190万元。全年共组织对2个项目(部门整体支出、政策)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90万元。评价结果显示,项目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