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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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6823488/201509-00015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环,保,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环保局2014年决算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9-08 发布日期: 2015-09-08
索引号: 756823488/201509-00015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环,保,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环保局2014年决算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9-08
发布日期: 2015-09-08
旌德县环保局2014年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5-09-08 00:00 来源:旌德县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生态红线划定以及重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承担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组织制定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督查、督办、核查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完成情况,并公布考核结果。组织实施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承担有关规划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查审批工作。

6、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承担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7、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8、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环境保护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9、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0、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县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二、部门概况

根据主要职责,县环境保护局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法制股)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和综合性文件起草等工作;承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称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县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拟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环境违法行为的定性、处罚等工作;承办县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管理县级环境保护基本建设投资和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投资计划与县级排污费使用计划;监督检查环境保护基本建设与环境保护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监督管理机关、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2、行政审批股

参与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审核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参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承担暂停审批除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项目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工作;参与全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3、综合管理股(污防股)

负责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环保资金补助项目审查、申报、管理、验收等工作;组织拟订有关污染防治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承办清洁生产相关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承办申请上市或再融资企业环保审核工作。

承担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有关管理工作;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相关工作;对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行监督管理。

县环境保护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系统工会按有关规定设置,现实有人员7人。旌德县环境监察大队、旌德县环境监测站、旌德县生态建设办公室、旌德县污染减排总量控制办公室4个县环保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事业人员编制23人,现实有17人(其中自收自支7人)。

三、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积极开展国家生态县创建

1、对照省环保厅提出的国家生态县创建预审意见和国家生态县创建指标要求,完成了5项基本条件和22项考核指标软件材料准备工作,正等待环保部技术核查。

2、积极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今年三溪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庙首镇练山村、孙村乡玉屏村取得省级生态村称号。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9个省级生态乡(镇)、15个省级生态村。

3、参加了由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举办的《2014城市发展与生态平衡高层论坛会》,我县荣获“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称号。”

4、加强生态创建宣传工作,树立大型户外宣传牌6个,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

(二)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1、根据年初市政府下达的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总量办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县政府召开减排工作会议,对减排工作进行部署,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各责任单位也根据要求确定了减排项目和工作措施。针对半年减排任务完成不好的情况,下半年,县政府召开了两次调度会,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跟进减排进度,破解减排难题,力争完成今年减排目标。

2、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和大气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印发了《旌德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旌德县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等文件,与有关部门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制定了各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加以落实。牵头和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燃煤锅炉、工业污染、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工地及物料堆场、餐饮油烟、油气回收、矿山整治等项目治理。截止10月底完成大气整治项目35个,力争到年底完成市下达的54个整治任务。

(三)严把环保准入关,强化环保“三同时”执行

1、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及环保法律法规,正确行使审查、审批权,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截止1120,共审查批复项目43个(其中批登记表27个,报告表14个,报告书2个)。否决化工、冶炼、印染等污染类项目5个。

2、强化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截止10月底,共完成12家企业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验收企业大大超过往年。

(四)加强环境监测,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开展环评监测项目11家,出具环评监测报告33份;开展验收项目10家,出具验收监测报告30份,开展监督性监测5家,出具监督性监测报告10份;按规定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截止11月底,共计发放环保标志2014年绿标234个,2015年绿标628个, 2016年绿标1024个;认真开展水质监测。2014年,共计开展12批次(每月1次)、3个点位(旌泾交界、版书分界山、白沙水库)1016项次的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和全县集中式饮用水(9乡镇1 批次423项次)的水质调查和分析工作。

(五)加强环境监察,开展专项整治

1、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印发了《2014年旌德县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环境违法问题专项检查、玻纤企业废丝及废物违法倾倒行为专项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治理、德山里石材加工专项整治、水晶加工污染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120家次,提出整改意见760余条,发出整改通知书110份。停业整顿8家,立案查处2家,关停非法洗砂点3家。通过环保专项行动,促进了一部分企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偷排、漏排现象得到遏制。

2、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环境整治督查。配合市“绿剑行动”第五检查组对我县20余家企业依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企业10余家。对问题较轻、能现场整改的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并通过检查组考评认定;对其他问题企业,本着“纠正在先、立行立改”的原则,在市检查组处理意见反馈之前,主动服务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后督察工作。

3、加强水环境监察。出台了《全县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浣溪河水环境旌德--宁国联防、共享工作方案》,制定了徽水河、白沙河城区段日巡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分析原因、通报情况、联手采取对策,并将巡查情况形成周报报送县四大班子及有关部门。加强对洗砂厂等涉水企业的监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4、开展南京青奥会环境保障行动,管控措施和效果受到上级肯定。

5、开展农村秸秆禁烧,印发了《旌德县2014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和《致广大农民的一封信》,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大的秸秆焚烧事件。

(六)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和清洁生产

支持华润燃气公司建立了天然气供应平台,目前已完成4000m3/h CNG(压缩天然气)场站一座、建成了16.5Km 0.24MPa(兆帕)管网、6.5Km 2000Pa(帕)管网。推动城区浴室、宾馆等商业用供热设备使用天然气改造,积极推广使用地热等清洁能源。积极鼓励和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降低污染。

(七)加强环保能力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环保业务培训。全年共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14批次87人次;二是加快实验室建设。争取政府资金近40万,对实验室进行改造和增加设备仪器,启动了实验室资质认证工作;三是注重专业人才引进,今年招录了3名本科生充实到监察大队和监测站,为环保队伍注入新的血液。

(八)大力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科普知识宣传教育。

在环保宣传周、世界环境日活动开展期间,发放环保知识竞赛答题卡4000份,副县长胡兴华发表环保电视讲话,在户外开展环保服务及投诉受理活动,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了“放飞梦想”有奖征文、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强化了全民生态文明理念,提升了全民生态文明素养。

(九)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我局制定了活动方案和每阶段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活动中我局广开言路征求意见,共征求意见40余条,其中涉及领导班子成员的20余条,涉及各股室和个人的20条。针对征集的意见,局领导班子带头个人认领,对问题和意见进行剖析,形成整改清单,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学习和整改落实,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有了提高,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有了增强,工作作风有了进一步转变,长效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

(十)认真做好其他工作

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好文明创建、信访维稳、党建、计生、妇女、关工委、工会等工作。

四、2014年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收入3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万元,占100%;本年支出2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9万元,占78.1%;项目支出60万元,占21.9%。具体支出情况如下:1、“节能环保支出”2014年决算265.54万元,其中“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决算173.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污染防治”决算72.97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污染防治发展改革等事务方面的支出;“可再生能源”决算19万元,主要用于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的项目支出。2、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8.3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8.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万元,本年度结转和结余80.2万元。

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一五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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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ahjd.gov.cn:8080/web/unit.aspx?unit=756823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