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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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56823488/201702-00003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14 发布日期: 2017-02-14
索引号: 756823488/201702-00003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14
发布日期: 2017-02-14
旌德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4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旌德县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生态红线划定以及重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实现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
  2. 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承担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3. 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4. 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5. 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环境保护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6.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污染防治工作。

  1. 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2. 承担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3. 承担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组织制定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督查、督办、核查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完成情况,并公布考核结果。组织实施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 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规定承担有关规划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核审批工作。
  5.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县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二、旌德县环境保护局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和5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旌德县环保局本级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2

旌德县环境监察大队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3

旌德县环境监测站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4

旌德县生态办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5

旌德县总量办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6

旌德县开发区环保分局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2、全面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3、充分发挥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4、完善生态文明考核体系建设。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廉洁环保”

继续深化“八项规定”、党风廉政责任制、“一岗双责”及“两学一做”工作的落实。

(三)加快以“智慧环保”为核心的软硬件基础建设

通过系统建设,构建“智慧环保”的基础平台。

(四)强化环保基础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二是加强业务建设。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四是加强基础建设。

(五)践行新发展理念,学习对接苏浙沪

根据全县“践行新发展理念,学习对接苏浙沪”观念更新学习讨论活动方案要求,确定“十三五”期间学习追赶的主要目标、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六)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加强与县美好办沟通协调,整合相关环境治理资金,确保资金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整治项目的环境效益;

2、积极收集整理当前治理工艺和方法,为项目实施单位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七)切实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1、力争达到中部地区三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水平。

2、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站管理。

3、加强水环境监测。

4、加强环境监测实验室规范管理。

(八)扎实开展其他常规性工作

1、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巩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成果;

2、加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3、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培训,保障土壤监测工作。

4、结合环评验收工作的开展,加强企业监督性监测;

5、有序推进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6、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7、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和验收工作。简化审批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最大程度缩短环评审批周期,精简环评审批程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

8、开展监测项目分析,有效提供各项监测数据;

9、配合做好机构改革有关事项;

10、认真做好环境宣传、档案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行政文明创建、信访维稳、计生、妇女、工会等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我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259.8 万元。收入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59.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248.3  万元(相应的功能科目),占   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  万元,占  0%;住房保障支出  11.5 万元,占  4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节能环保支出  248.3万元(相应的类级功能科目),占 9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 万元,占0  %;住房保障支出 11.5 万元,占 4 %。

(一)“节能环保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 248.3 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3.5万元,增长1.4%,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增多等。其中:行政运行183.3万元,事业运行  0 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  0 万元,比2016年相比无变化。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预算 11.5 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6.6万元,减少36%,减少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降低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 11.5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1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我单位2017年收支总预算 259.8万元。收入预算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9.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支出包括:节能环保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8.7万元,主要用于指的是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七、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2017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