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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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66367047/201702-00004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文旅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14 发布日期: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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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文旅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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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文旅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4 00:00 来源:县文旅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旌德县文旅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文旅委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旅游、广播影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施改革和发展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旅游相关优惠政策、基础设施、旅游市场营销策略等;具体负责全县全域旅游发展工作;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监测全县旅游经济动态,协调和指导乡村旅游工作;指导和管理文学艺术事业;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化活动和文化馆事业,负责全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负责全县重点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鉴定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县文物、博物事业;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进并实施旅游标准化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贯彻执行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综合管理全县公共图书馆事业,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制定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文旅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广电新闻出版局)组建于2015年6月,是主管全县文化艺术、旅游规划发展、广播影视、文物博物、新闻出版等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职能股室、 5个二级机构。目前在职人员54人(其中科级干部18人),退休人员33人。文旅委总支委员会下设机关支部、中心支部、新华书店支部和老干支部4个党支部,在职党员37人,退休党员16人。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群团机构健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文旅委(本级)

行政

2

执法大队(二级机构)

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

3

文物局(二级机构)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4

博物馆(二级机构)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5

文化馆(二级机构)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6

图书馆(二级机构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三、文旅委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2017年,县文旅委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围绕省政府关于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的“三个定位”和“1+5”行动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域旅游战略的重大部署,实施中国旅游强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三个同创”,加快推进朱旺景区、旌歙古道4A级景区创建、国际慢城打造及其它景区景点的质量等级提升,强化餐饮点、住宿点“三化”打造及精品民宿建设,培育一批精品景区、一批特色旅游商品、一批旅游精品线路、一批新业态和一批领军企业。实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提升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继续强化文物项目建设,推进文物展示利用水平,提升文物保护等级。

(二)重点工作安排

  1. 继续推进全域旅游相关工作。一是协助各乡镇强化旅游招商工作,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旅游项目的开发、旅游景区(景点)的经营;二是支持、指导海螺、徽源、凯瑞申报星级旅游饭店;三是加强对优秀旅游乡镇、乡村旅游示范村、星级农家乐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各创建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阶段工作;四是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五是以健康产业为核心,突出厚重的历史文化、浓郁的特色小镇和优美的自然风光三大特色,将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有机整合,完成“十三五”全县旅游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六是继续实施全域旅游“创A行动”,力争旌歙古道、朱旺景区创成4A级景区,旌德文庙、宣砚文化园、天鹅湖景区等创成3A级景区,对现有的A、2A级景区实施质量提升。不断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挖掘旅游文化内涵,提升景区观赏度;七是坚持高位起步的原则,继续抓好农家客栈企业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抓好农家客栈经营人员的培训,打造一批精品民宿。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和特色旅游线路打造,加强宣传和营销投入,打响旌德十佳特色旅游商品、十佳健康养生产品、十佳精品旅游线路。
  2. 继续推进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我县文化经营单位、旅游行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全年安全无事故。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重点对不合理低价游和旅行社责任险实施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全县文化经营单位、涉旅企业政策、法规培训班1-2期,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强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检查。加强文化市场队伍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使之符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需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
  3. 继续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我县《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完成全县公共图书服务一体化建设、县乡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村村通大喇叭工程)、美丽乡村农民文化乐园建设、户户通建设及数字化农家书屋建设,持续开展“梓山大舞台”文艺活动。加强与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建立考核制度,推进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
  4. 继续推进文物工程项目建设。一是完成江村7处国保单体的维修及江村消防工程、淳源桥修缮工程的验收。同时,进一步加大文保专项经费申报力度,争取比上一年提高百分之十;二是推进江村申遗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江村申报世界遗产项目文本编制;三是加快江村古建筑群、旌德文庙保护及展示利用工程相关技术文本的编制,早日争取国家文物局专项资金落实项目建设;四是不断强化文物安全,落实汛期文物安全巡查制度,确保我县文物不受自然灾害损毁。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我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49万元。收入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662万元,占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3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35万元,占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万元,占0.5%。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文化体育与传媒662万元,占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35万元,占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万元,占0.5%。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389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6万元,增长4.3%,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增多等。其中:行政运行267万元,图书馆60万元,群众文化62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123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22万元,减少15%。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预算3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7万元,减少16.7%,减少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降低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    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1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5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资本性支出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我单位2017年收支总预算822万元。收入预算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支出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1万元,主要用于指的是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名词解释

根据《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2017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