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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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297/201504-00001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林业局2015年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4-28 发布日期: 2015-04-28
索引号: 003260297/201504-00001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林业局2015年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4-28
发布日期: 2015-04-28
旌德县林业局2015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5-04-28 00:00 来源:旌德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部门主要职责

林业局是县政府主管林业行政的职能部门。负责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事业管理及林业产业行业管理,依法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配套措施,并负责检查落实。

(二)负责全县林业区划,编制落实中长期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开展全县植树造林;协助县绿化委员会指导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植物检疫工作。制止乱砍滥伐,组织查处毁林案件,协助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山林权属争议和纠纷。

(四)监督监测全县森林资源的消长变化,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木材生产;负责林权、林地管理及全县木竹运输检查监督管理。

(五)指导全县森林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狩猎证管理。

(六)负责全县林木种苗管理,宏观调控造林、营林及多种经营结构;负责林产工业的行业管理;参与木材市场的管理。

(七)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科技攻关和林业技术推广,指导国有林场、华森公司、木竹检查站、乡镇林业站和乡村林场开展工作。负责林业宣传和林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县林业财务、统计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县林业局由局机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林业“三办”、 种苗站、林业科技推广中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室、10个乡镇林业站和2个木竹检查站组成。其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林业“三办”、 种苗站、林业科技推广中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室、10个林业站和2个木竹检查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06人。目前在职125人(其中聘用人员17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2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拟定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认真开展调研,当好县委、县政府参谋,精心研究林业工作发展方向,立足旌德县情、民情、林情,抬高标杆、明确目标,拟定符合政策、切合实际,体现特色的中长期林业发展规划,以目标增强凝聚力、向心力,以目标提升创造力和执行力,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秀美旌德”建设上来,着力打造旌德林业发展的特色与亮点。

(二)继续组织实施森林增长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市下达的2015年造林7000亩任务的完成,全力实施“林业可持续发展项目”(五期项目),力争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三)突出抓好特色经济林建设。争取完成香榧造林2000亩,油茶造林700亩。

(四)抓好林下经济示范点20个,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引领发展林下经济,落实6000亩林下种植任务。

(五)继续抓好宣城市争创国家级森林城市相关任务,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达标,完成4个省级森林城镇和2个森林村庄建设基本任务,积极争取,力争创建省级森林村庄6个,务必达标。

(六)强化森林“三防”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资源林政管理有效方式,逐步建立预防和扑救森林防火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加快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林业“十三五”森林经营编制工作。

(七)继续加大力度抓好林地保护工作,规范林地征占用行为,不断完善林地征占用的审核报批程序,做到依法依规,利用和保护林地,促使林地征占用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八)主动抓好招商选资工作,突出招商的首位意识,以生态旅游为重点,快速发展森林旅游休闲度假等产业,力争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招商选资任务。

(九)继续推进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逐步完善林业服务体系,强化服务职能。进一步搞活林业经营机制,完善林业产权制度,积极探索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新机制,逐步健立权责利相统一的森林资源管理机制,依法保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旌德县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旌德县林业局2015年收支总预算1,334.39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1,204.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0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2015年财政预算拨款情况

旌德县林业局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1,204.39万元,其中:农林水事务956.41万元,占7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54万元,占14.2%;住房保障支出76.44万元,占6.4%。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林水事务”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956.41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464.96万元,增长94.6%,主要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育林基金转为一般公共预算及在职人员津补贴标准提高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52.25万元、“林业事业机构” 预算606.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林业技术推广”预算248万元,主要用于推广林业技术的人员、车辆运行、会议、培训、物资采购等方面的基本支出;“其他林业支出”预算50万元为世行贷款林业综合发展项目县财政配套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171.54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41.86万元,增长32.3%,主要是离退休人员津补贴标准提高等。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40.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130.77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预算76.44万元,比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6.84万元,增加28.3%,主要是计提基数增加(在职人员津补贴标准提高)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76.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