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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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967/201908-00012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 文号: 旌农[2018]34号
生成日期: 2019-06-24 发布日期: 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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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
文号: 旌农[2018]34号
生成日期: 2019-06-24
发布日期: 2019-06-24
旌德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24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农机局、市财政局: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制定的《安徽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皖农机计财〔2018〕50号)的要求,在总结我县历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和农机化发展实际,制定《旌德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转变发展思路,推进创新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为促进我县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实施范围和补贴资金

    (一)实施范围。2018-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全县10个镇的所有行政村(社区)组。

    (二)补贴资金。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7〕1720号),下达我县2018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数额为91万元,加上2017年结余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3.312万元,2018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144.312万元

    今年我县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参照《安徽省2013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皖农机管〔2013〕64号)执行。

    县财政部门要增加资金投入,保证补贴工作实施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三、补贴范围和资质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支持农业绿色生态发展机具的补贴需求,根据省级实施指导意见和地域特点,结合我县农机化发展规划和农民需求选择的实际,经研究确定我县2018-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4大类30个小类63个品目(详见附件)。14大类为:1、耕整地机械、2、种植施肥机械、3、田间管理机械、4、收获机械、5、收获后处理机械、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7、排灌机械、8、畜牧机械、9、水产机械、10、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11、农田基本建设机械、12、设施农业设备、13、动力机械、14、其他机械。

    从2018年起,在我县补贴范围内的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全县补贴范围3年内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按年度进行。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四、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为充分体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公平公正,原则上每户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0台(套),安装类机具不超过20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30台(套),安装类机具不超过50台(套)。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需主动提出申请,县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二)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补贴额的调整工作一般按年度由省农机局组织进行。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明显偏高时,县农机、财政部门应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处理;对无违规情节且已购置的产品,可按原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对于市场补贴产品价格异常等情况,及时向省农机局报告。

    五、农机产销企业责任

    自愿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生产企业,要按照要求进行产品投档,自主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完善补贴产品相关信息,并对其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要规范、诚信经营,积极配合各级农机、财政等部门做好机具核验、抽查等工作,并对申请补贴产品的一致性负责。对于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农机、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我省有关规定处理。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六、补贴操作程序

    按照安徽省2018-2020年实施指导意见精神,在全县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操作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购机者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经销企业负责及时、准确地将销售机具的有关信息上传至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

    第二步、带机申请。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应及时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和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或本人银行存折(卡),非旌德县户籍的个人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必须有合法证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需携带所购机具、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购机发票原件,自主到户口所在地或生产经营所在的镇农业站填写《购机补贴申请登记表》,再到县农机局办理补贴申请手续,购机发票需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名称、所购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实际销售价格、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号等信息。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对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农机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第三步、机具核实。县农机部门在受理申请时努力做到“一站式”服务,现场依次完成购机者相关申请资料形式审核,核实申请补贴机具、当场进行喷字、人机合影、登记建档、能校对录入的有关信息等工作。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不建档,做到不留死角,逐台核实。在享受补贴机具的显著位置喷涂字样,以区别没有享受补贴的机具。核实中至少两人参加,认真填写《补贴机具核实表》并签字。购机者应积极配合农机、财政等部门开展机具核查工作,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购机者可预约农机部门上门核实。

    第四步、资格确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补贴资格。以购机者到农机部门申请补贴的先后顺序,当场依次确定补贴资格,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即,购机当年应及时申请补贴。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进行预登记,在下一个年度优先补贴。连续两年未申请补贴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为保障政策实施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对于2017年购置了当年补贴范围内机具且未享受补贴的,2018年可以继续申请补贴。

    第五步、信息公示。机具及购机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县农机部门进行信息录入,当场打印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交购机者,同时按照要求将已确定的补贴对象及时分批次在县农机化网站和各镇政府公告栏与所在行政村的宣传栏公示,内容包括拟受益购机者姓名、地址,机具品目、型号、数量、生产厂家、经销商、单台销售价、补贴金额等,经对外公示7天后,无异议则生效。如有异议经查实后,则取消其补贴资格。

    第六步、县级结算。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机部门根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或申请补贴机具数量分时段、批次整理好农机购置补贴对象资金结算统计表(含: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报废补贴资金)和补贴资金发放清册,及时报送县财政部门。县农机部门确保补贴资金结算统计表和发放清册内容完整,并对内容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七步、资金兑付。县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收到县农机部门资金结算统计表和补贴资金发放清册1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补贴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须拨付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账户,不得拨付给个人或其他账户。从政策实施开始,财政部门原则上每月进行1次资金兑付。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组装完毕、安装到位后兑付补贴资金。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效。延续成立的旌德县购机补贴领导组(政办秘〔2017〕31号),负责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决策与实施监管,和成立的旌德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及下属的四个工作小组(旌农办〔2017〕31号),负责全县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工作。

    县农机、财政部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密切工作配合,凝心聚力,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根据省级实施指导意见,制定符合全县农机化发展实际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重大事项须提交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组集体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实施方案报市级农机、财政部门审批后实施。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购机补贴政策的宣传,购机者的申请、登记、公示、上报,协助做好购机申请者的资格审查与补贴机具的核验、督查核实等工作。

    (二)扩大宣传,公开信息。全过程、全方位加强补贴政策宣传,扩大宣传全覆盖和社会公众知晓度。通过公告、微信公众号、农机化网站、宣传单、横幅等多种形式,着重宣传购机补贴新政策、新规定,新标准和要求,《补贴一览表》,本县补贴实施方案、《政策公告》、实施范围、补贴种类、补贴资金申领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

    严格执行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将补贴资金实施进度、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和补贴产品等信息在农机购置补贴公开专栏实时公开。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照要求及时公开实施方案、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补贴实施过程中至少每半月公布1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要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

    (三)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农机部门将进一步规范产销企业违规问题的收集、转办、调查、处理等工作流程,构筑高效、精准的查处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对违规产销企业的处理工作。加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严惩失信违规农机产销企业。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对于明显存在主观故意,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严重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农机产销企业或购机者退缴的补贴资金应继续用于农机购置补贴。

    (四)突出绩效,强化落实。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对照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工作,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加规范高效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执行进度和兑付进度是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农机、财政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加快补贴资金的执行和兑付进度。确保在11月10日前完成全年补贴资金的执行和兑付工作,做好全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总结并及时上报。

旌德县2018-2020年度中央财政购机补贴实施单位:

    1、旌德县农机局,联系人:江观宝,联系电话:0563-8604393,

    2、旌德县财政局,联系人:邢胜超,联系电话:0563-8602954。

   监督举报单位和电话:

    1、旌德县农机局,0563-8604390,

    2、旌德县财政局,0563-8602951。

 

    附件:旌德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旌德县农业委员会              旌德县财政局

               2018年6月21日

 

抄送:市农委

附件:

旌德县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

机具种类范围

(14大类30个小类63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旋耕机(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1.1.3开沟机

1.1.4微耕机

1.1.5机耕船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1.2.3驱动耙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免耕播种机

2.1.4水稻直播机

2.1.5旋耕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3.2秧苗移栽机(含甜菜移栽机、水稻钵苗移栽机、水稻抛秧机和油菜栽植机)

2.4施肥机械

2.4.1撒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田园管理机

3.2植保机械

3.2.1喷杆喷雾机

3.2.2风送喷雾机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2.1采茶机

4.3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3.1油菜籽收获机

4.4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4.1薯类收获机

4.4.2花生收获机

4.5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5.1割草机

4.5.2搂草机

4.5.3打(压)捆机

4.5.4圆草捆包膜机

4.5.5青饲料收获机

4.6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6.1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清选机械

5.1.1粮食清选机

5.2干燥机械

5.2.1谷物烘干机

5.2.2果蔬烘干机

  1. 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茶叶加工机械

6.1.1茶叶杀青机

6.1.2茶叶揉捻机

6.1.3茶叶炒(烘)干机

6.1.4茶叶筛选机

6.1.5茶叶理条机

6.2剥壳(去皮)机械

6.2.1干坚果脱壳机

7.排灌机械

7.1水泵

7.1.1潜水电泵

7.2喷灌机械设备

7.2.1喷灌机

8.畜牧机械

8.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8.1.1揉丝机

8.1.2饲料(草)粉碎机

8.1.3颗粒饲料压制机

8.2饲养机械

8.2.1孵化机

8.2.2粪污固液分离机

9.水产机械

9.1水产养殖机械

9.1.1增氧机

10.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0.1废弃物处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