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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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270/201904-00055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调整高铁新区4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情况汇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23 发布日期: 201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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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旌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调整高铁新区4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情况汇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4-23
发布日期: 2019-04-23
关于调整高铁新区4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9-04-23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速高铁新区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小区品质,我局在2018年底以整体出让方式推出高铁新区4宗地,面积为170亩,土地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由于该4宗地流拍,经多方了解和分析,总结出流拍的具体原因,现将原因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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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原规划设计条件情况

四宗地土地用途为居住兼容商业,容积率为1.2-1.5,建筑密度为≤30﹪-≤40﹪,绿地率为≥30﹪,建筑高度为≤24米,层数为≤6层;4宗地内商业总计容积建筑面积占不得小于4宗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其中在20亩的宗地范围内建设集中商业;商业建筑和居住建筑必须同步建设,待集中商业建筑主体封顶后,居住建筑方可预售。

二、 流拍原因情况

1、因我县人口总量不多和流动人口较少,整体商业氛围目前还不浓厚,4宗地商住比(4:6)较高;

2、出让宗地范围内限高限层;

3、因现状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土石方较大,施工和运输成本高;

4、建设时序因素,当时未充分考虑企业资金回笼压力和商业建筑承载力;

三、调整四宗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意见

1、考虑到四宗地在去年已流拍,加快推进高铁新区建设,根据新的设计条件重新进行土地评估,该4宗地仍为现状整体出让;

2、将四宗地商住比(4:6)调整为(3:7);

3、20亩的宗地范围内建设成集中商业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00平方米,剩余商业建筑面积在其它地块中由开发商自主安排;

4、考虑竞得人资金回笼压力,允许竞得人先对70%居住用地进行建设并预售,剩余30%的居住用地等到20000平方米的集中商业用地建筑封顶后,在予以预售。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