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订、实施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
10、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旌德县人社局2015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9个,具体情况见下表。旌德县人社局编制57人,目前在职5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3人。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县人社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3 |
县社会养老保险所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4 |
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5 |
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6 |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7 |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8 |
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9 |
县就业管理中心 |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以充分就业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以扩面提质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服务发展为根本,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机制创新为抓手,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依法调整为手段,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服务均等化为方向,进一步推进基础能力建设。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5年收支总预算638.2万元,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五、2015年财政预算拨款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5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2.6万元,占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6万元,占83.7%;住房保障支出38.4万元,占6.9%。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52.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预算5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468.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预算16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就业管理”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管理中心人员工资补助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预算50.7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支出”预算111.2万元,主要用于局事业单位发展改革等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134.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预算38.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联系方式: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 cxjdr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