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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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203/201904-00018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使用计划的批复 文号: 旌扶组(2019)5号
生成日期: 2019-01-18 发布日期: 2019-01-18
索引号: 003260203/201904-00018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布机构: 旌德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使用计划的批复
文号: 旌扶组(2019)5号
生成日期: 2019-01-18
发布日期: 2019-01-18
关于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使用计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1-18 00:00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县直相关单位:

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本情况

我县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278.68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0万元,2018年度结余资金68.6864万元。

二、使用计划

  1. 基础设施扶贫。安排资金30万元,用于留村环村路工程。
  2. 产业扶贫。共安排资金218.6864万元,其中到村产业扶贫项目180万元,特色种养业补助38.6864万元。到村产业扶贫项目分别为:仕川村供销合作社互助项目、白沙村香榧扶贫基地项目、新庄村名优水果生态示范基地、双河村媒鸭养殖项目、碧云村紫薇谷生态旅游入股项目、江村闲置老屋收储旅游开发项目。

三、相关要求

各镇、县直有关单位要根据扶贫项目管理要求,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实施中,要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村委会要认真履行项目实施及群众发动中的工作职责,承担主体责任。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要全程参与项目管理和监督落实。镇、县直承办单位要加强项目跟踪督办,确保资金按时到位;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监管和验收。

 

附件:《旌德县2019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安排表》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