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组织拟订相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估工作。
3.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并承担组织执行的具体工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监督部门预算的执行;管理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组织制定和管理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深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完善公共财政预算体系。
4.参与拟订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各项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
5.完善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承担全县财政性资金收支管理;按规定开展国库工作;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审批与监督。
6.指导全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农民各种补助的管理(拨付)发放工作;负责管理县级财政支农资金;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财务。
7.管理和监督全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城市住房支出和土地出让支出;参与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教、住房、土地、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改革。
8.编制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
9.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人员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承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核发及年检工作。
10.负责牵头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强化指导监督,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做好资金的预算和绩效管理工作。
11.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
12.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13.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承办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承办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年检工作。
14.负责全县国债、世界银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政府债务的预算管理和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
15.负责全县民生工程的协调、调度、督查、考核、宣传工作。积极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以及资金的筹集和管理,组织开展联络协调、监测评估和督促检查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
16.承担有关政策性财政补贴资金监管、宣传、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县财政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预算股等12个内设机构,其中直属单位3个:农村财政管理局(副科级机构)、财政监督分局(副科级机构)、旌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副科级机构),3个直属机构财务均未独立核算,并入局机关核算;下属10个乡镇财政所(分局)。人员编制112人(不含工勤编制),实有在编人员110名,其中:局机关在职人员58人,财政所(分局)52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局机关退休15人;财政所(分局)退休人员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可支配收入12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1202万元,上年结余32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234万元,按支出项目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万元。
附件:
1、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xls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xls
3、201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4、201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xls
5、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xls
6、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xls
7、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xls
8、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联系方式:0563-8602959。
旌德县财政局单位电子邮箱:jdczy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