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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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617/201809-00002 组配分类: 本部门“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9-12 发布日期: 2018-09-12
索引号: 003260617/201809-00002
组配分类: 本部门“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9-12
发布日期: 2018-09-12
旌德县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12 00:00 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16.14

13.19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9.98

7.1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16

6.0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16

6.09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旌德县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14万元,支出决算为13.19万元,完成预算的8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旌德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旌办发〔2014〕46号)规定,压缩单位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旌德县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1万元,占5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09万元,占4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持平,减少0万元,下降0%。2017年旌德县司法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7.1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88万元,下降28.9%,下降的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要求,减低了公务接待标准。2017年旌德县司法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01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司法行政系统公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09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7万元,下降1.1%,下降的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断缩减公务用车开支。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社区矫正执法等司法行政工作。2017年底,旌德县司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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