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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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旌德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司法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26 发布日期: 2018-01-26
旌德县司法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18-01-26 00:00 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13.2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7.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1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1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旌德县司法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参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2018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7.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2.88万元,下降28.9%,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下降原因主要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旌德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旌办发〔2014〕46号)规定,压缩单位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公车运行费为6.1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06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主要因为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厉行节约,费用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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