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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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60617/201509-00059 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司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9-11 发布日期: 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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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旌,德,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旌德县司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5-09-11
发布日期: 2015-09-11
旌德县司法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5-09-11 00:00 来源:旌德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日常工作。(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工作,监督律师、公证业务活动。(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承办和指派相关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承办全县司法行政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转报工作。(七)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服装、警用车辆装备等工作。(八)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九)负责本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法制工作。(十)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概况

本局内设政工监察室,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宣教股(县普法办)、基层股、社区矫正股、公律股、法援股等7个股室,10个垂直管理副科级建制司法所,下辖二级机构公证处。共核定政法专项编制38个,目前在编33人,机关退休8人。

县司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正确领导下,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和全年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基层司法所建设年”主题行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成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稳步推进;特殊人群教育管控有序;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明显;法律援助案件结构不断优化;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三)司法行政服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展示新面貌。(五)立足县域发展,服务全县中心工作。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决算总额为417.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0.56万元,其他收入26.5万元);

本年支出决算总计427.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决算377.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二级机构公证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25.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二级机构公证处离退休人员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24.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公证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1)

附件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2)

附件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3)

附件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

 

 

旌德县司法局

2015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