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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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旌德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1-26 发布日期: 2018-01-26
旌德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8-01-26 00:00 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旌德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

2018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五、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工作,监督律师、公证业务活动。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承办和指派相关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承办全县司法行政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转报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服装、警用车辆装备等工作。

(八)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九)负责本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法制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县司法局预算单位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旌德县司法局

行政机关

2

旌阳司法所

二级机构

3

庙首司法所

二级机构

4

白地司法所

二级机构

5

兴隆司法所

二级机构

6

三溪司法所

二级机构

7

版书司法所

二级机构

8

孙村司法所

二级机构

9

云乐司法所

二级机构

10

蔡家桥司法所

二级机构

11

俞村司法所

二级机构

 

三、部门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发展法律服务业

1.律师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坚持“四化”标准。建立一支“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律师队伍。

2.公证工作:进一步加大公证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公证法律意识。规范程序,严把公证质量关。继续深化公证便民惠民措施。拓展创新司法辅助公证服务。

(二)注重发展法律援助

注重拓宽案源、优化案件结构,极力完成案件任务数。加大旁听庭审案件力度,促进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提高。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信息发布量。同时要加大“12348”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功能作用。

(三)深化人民调解工作

   规范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业务。司法所建设规范提升工程进入第二阶段。进一步提升司法所组织体系建设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队伍建设水平。

(四)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着力做好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增强工作实效。落实双“八”制度、月走访、请销假制度,实行动态管理。认真组织监管安全督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严格审前调查和入矫宣告,把好入矫关。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按序时进度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及法律知识测试。二是开展“江淮普法行”普及行、宣传行、督查行活动。三是开展专题普法宣传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四是开展法治家庭示范户、法治家庭标兵户和心动法治家庭创建评选活动。五是开展“12.4”宪法日宣传活动。六是争取经费制作法治动漫。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24.2万元。收入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392.9万元,占9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28.3万元,占6.7%。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公共安全392.9万元,占9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28.3万元,占6.7%。

(一)“公共安全”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392.9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40.6万元,增长11.5%,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增多等。其中:行政运行363.4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3.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5.1万元,减少92.1%。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度预算28.3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3万元,增长1%,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2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2.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116.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他资本性支出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我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449.6万元。收入预算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6.54万元,主要用于指的是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名词解释

根据《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2018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