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民政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民政局>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索引号: 003260211/201705-0001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旌德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县十七屇人大一次会议第86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收情况的答复 文号:
生成日期: 2017-05-09 发布日期: 2017-05-09
关于县十七屇人大一次会议第86号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收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5-09 00:00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丁大平、孙鑫平、姚根水、姚洪武、宋建和、程晶、欧阳桂琴、周晓春、余芳芳、秦爱华、曹小玉、高升旗、周铁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城区农业居民殡葬问题”的建议、批评、意见,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的关心。

2014年7月,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殡葬管理的通知》(旌政〔2014〕36号),旨在解决城乡乱葬滥埋,规范殡葬管理,推动殡葬改革事业。县城是全县的政治、文化中心,在殡葬管理方向理应做出表率,这是符合秀美旌德建设理念的。作为殡葬主管部门,我局在南长岭公墓及凤形山墓区,建有经营性公墓,主要服务于全县特别是城区群众的丧葬需求,墓穴的出售、管理、服务价格均通过县物价局核批,公开、公平、公正,请予理解。针对部分城区农业居民丧葬消费有困难的,我们向县政府汇报,争取早日出台相应的殡葬惠民政策,尽量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抄送:县人大、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