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大平、孙鑫平、姚根水、姚洪武、宋建和、程晶、欧阳桂琴、周晓春、余芳芳、秦爱华、曹小玉、高升旗、周铁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城区农业居民殡葬问题”的建议、批评、意见,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的关心。
2014年7月,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殡葬管理的通知》(旌政〔2014〕36号),旨在解决城乡乱葬滥埋,规范殡葬管理,推动殡葬改革事业。县城是全县的政治、文化中心,在殡葬管理方向理应做出表率,这是符合秀美旌德建设理念的。作为殡葬主管部门,我局在南长岭公墓及凤形山墓区,建有经营性公墓,主要服务于全县特别是城区群众的丧葬需求,墓穴的出售、管理、服务价格均通过县物价局核批,公开、公平、公正,请予理解。针对部分城区农业居民丧葬消费有困难的,我们向县政府汇报,争取早日出台相应的殡葬惠民政策,尽量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抄送:县人大、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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