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 计
224.40
146.79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12.80
12.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11.60
134.7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6.60
70.86
公务用车购置
125.00
63.93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旌德县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6.79万元,完成预算的65.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十二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中央投资建设未完工。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本级和下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旌德县公安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8.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4.79万元,占91.8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2017年旌德县公安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89万元,下降7.42%,下降的原因是局机关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2017年旌德县公安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18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局本级和26个下属机构接待上级、外地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4.79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增加48.11万元,增长55.51%,增长的原因是2017年新购入执法执勤车辆7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63.93万元,数量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86万元,主要用于各派出所、各业务大队平时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料费、维护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2017年底,旌德县公安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
联系方式:旌德县公安局 0563-861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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